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办法

发布日期:2017-06-15 10:38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促进学术研究水平的整体提高,学院设立“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优秀学生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

 

一、资助内容

  1. 国际交流活动:资助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全球学术大赛或短期(不超过3个月)出国访学的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

  2. 国内学术会议:资助学生参加在国内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的往返旅费及住宿费。

  3. 会议(或大赛)注册费

  4. 签证费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个人人事档案在北京大学的国家发展研究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2.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

  3. 申请人须为会议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论文已被本学科高水平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正式接收,并能提供会议正式邀请函或书面通知。在会议上作报告者优先考虑。

  4. 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1. 申请人须向本研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生参会申请表》;
    (2)会议邀请函、论文接收函或报告邀请信等相关材料;
    (3)其他资助来源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如有)。

  2. 本研办公室对申请人所参加学术活动的内容、学术水平及其在专业领域的影响进行审核,并提出资助建议名单。

  3. 学院复核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资助额度及范围。

 

四、经费资助规则

  1. 每位博士生每学年参加学术交流的次数不限。

  2. 资助标准:实报实销,每人每学年总额不超过15000元。

  3. 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分配使用当学年经费。

  4.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交通、住宿(标准参照《北京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明细表》,学生为“三类人员”标准)及会议注册等实际支出,须符合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五、总结与报备

受资助学生在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本研办公室报到,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简要说明参会情况、成果及收获。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26-2027学年起施行,由国家发展研究院本研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本研办公室
2026年3月


相关附件:
  • 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生参会申请表.doc
  • 北京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