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2000006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发布日期:2000-04-01 01:01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传统体制中的国有企业,是国家在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的要素禀赋结构下,优先发展资本密集的重工业而内生形成的。一方面,中国国有企业具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有性质:背负着两方面的政策性负担,即战略性政策负担和社会性政策负担;另一方面,中国国有企业与其他现代企业一样,都存在委托-代理问题。这就决定了简单的私有化并不能解决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现代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早已不是业主制企业,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的大中型企业。现代的大中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内生地导致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责任不对等。企业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的任务就在于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而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切入点,在于克服信息不对称难题。因为激励不相容、责任不对等问题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严重程度。而克服信息不对称难题,又要求企业能以公平、对等的条件,在充分竞争的产品和要素市场中运作。
      改革以来,国有企业背负着政策性负担的特征没有彻底根除,国有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为保护国有企业的生存,宏观政策环境无法彻底理顺,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建立不起来。这种状况之下,国有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经营绩效低下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经营不力造成的,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性负担造成的,国家无从识别。20多年来的“渐进式”改革中,国民经济和非国有企业迅速发展,而国有企业改革效果则始终不能令人满意,其原因就在于此。迄今为止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在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条件下,单单着力于解决激励不相容和责任不对等问题,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中国即将加入WTO,国有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不利的竞争地位将更加严重地影响其生存;另一方面,加入WTO也将促进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发育,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带来外部的推动力量。在新旧世纪、新旧千年纪元交替之际,中国应当抓住加入WTO的契机,以自身的比较优势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国有企业的自生能力;同时剥离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使国家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信息趋于对称,最终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完成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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