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1999021收费体制改革思路研究

发布日期:1999-10-01 12:39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功能增长引起收费规模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前,在长期计划体制下,中央政府包办一切行政、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财务管理,既没有收费的必要也没有收费的可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向公民、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某种劳务按规定收取的“规费”只有企业注册登记费、房地产登记费、结婚证工本费、中小学学杂费、医疗服务收费等少数几项,且规费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收费单位不能随意支配。当时,“规费”项目少,金额小,并未引起政府和公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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