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1999018中国城镇养老保险体制的转轨问题

发布日期:1999-09-01 11:36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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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以来,我国的城市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从一个以企业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现收现付的制度走向了统筹面广、层次多、部分积累式的养老保险体制。但是,正象世界其他国家的经历一样,这个转轨过程受到了历史负担及政治现实的阻碍(James 1996),因此目前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和必要,特别是在关于隐性养老金债务(IPD)问题的处理上。
     本文分析了我国采取目前的养老金体制转轨方法的依据与缺陷,并且提出了另外一个改革方案。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描述当前改革的长远目标;第二部分讨论当前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的原因;第三部分分析当前采用的改革方法的优势与缺陷,主要是它将带来的财政后果;在第四部分,我们讨论国际上流行的“智利模式”的优点,及智利模式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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