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53期(总第275期) 金融开放的次序研究

发布日期:2001-12-03 06:53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在1973年,两位著名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先后独立发表了他们的研究杰作,精辟分析了曾盛行于许多国家中的金融抑制现象的弊病,提出了金融开放的口号,并认为所有管制应一次性放开,速度和步伐应尽量快捷。以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为代表的拉美国家,采用了这些建议,但在宏观经济不稳定和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就放松了对利率的管制,将国有银行私有化,并在银行系统中引进了竞争机制。另外,在这些措施推出没多久,他们便解除了对资本账目的控制,结果大量国际资本迅速流入、外债骤增。在八十年代初,这些国家相继出现了严重的宏观经济危机,结果金融开放以失败而告终。

  此时在学术界,经济学家方才意识到金融开放并非意味着盲目开放,或采取激进式地全面一次性开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讲究策略,采取循序渐进式、有计划、有步骤和有一定优先次序的开放形式,这时在经济金融学中便出现了研究金融开放次序的一大活跃分支。包括麦金农本人在内,经济学家认定要使金融开放取得预期成效,速度、步伐和次序需遵循一定规律,因此寻找这种规律的研究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但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之前,这一领域还颇偏重于研究金融开放的正面效应(即成果或收益),对其负面效应(即代价或成本)重视不够。这种偏倚在1997年之后得到了矫正,目前研究可谓更具均衡性。

  本文旨在研究有关金融开放的速度、步伐、先决条件和优先次序等一系列政策问题。首先阐述金融开放的含义和范畴,然后将金融开放分为对内和对外开放两大类,从理论和逻辑上分析和指出金融开放应满足的先决条件及应遵循的进程和优先次序。在实践方面,将联系我国的实际,探讨我国入世后金融业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加强和改善的方面。

    金融开放的含义和范畴:

  众所周知,在一个金融抑制型经济体系中,政府的地位极为超然,它全权决定谁可发放信贷、谁可接受信贷及信贷交易的价格。经济学家曾仔细分析过这种充斥于发展中国家金融管制的种种弊端,并强烈呼吁金融开放。目前学术界、实业界和政界基本上已达成共识,赞同这种观点,认为金融管制的正面作用相当有限,反而其负面作用极为明显。

  金融开放的基本宗旨是突出市场的作用,将决定权下放给市场,由市场来决定谁可发放信贷、谁可接受信贷和信贷交易的价格。一般而言,全面的金融开放包含如下六大范畴:(1)信贷控制的取缔;(2)利率限制的取消;(3)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业)的自由准入;(4)银行的经营自主权;(5)银行产权的私有化;和(6)国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这些范畴也可作为衡量一个经济体的金融开放程度的指标。

  概而论之,在金融改革过程中,清晰的产权、完善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和适度的竞争机制是金融成功开放的关键,三者却一不可。同时,为了确保金融体系稳定和银行健全运作,政府或央行的审慎监管非但要存在,而且有必要加强。若以这些条件来衡量我国目前的金融开放程度,显然离最终要求还相距甚远,此乃入世后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启动相关改革计划。

    金融开放的速度、步伐和次序:

    经济学家一致认为,金融开放应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改革宏图相配合,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速度、步伐和次序方面,绝对不可以采取激进式地一次性全面开放的方式,而是应采取循序渐进式、有计划、有步骤和有一定优先次序的开放形式。

  理论上,应遵循如下的次序:在放松国内金融管制之前,应致力于稳定宏观经济环境,率先推行实业部门的改革,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审慎监管体系;一旦打好基础后,政策决策者应引进市场利率和取消信贷控制,凭借市场的力量来分配信贷、平衡供求;另外,资本账目开放应被安排到最后,以防资本在大量涌入时流向效益不高的行业,避免不健全的银行以此下"复兴赌注"。换言之,将资本账目开放放在改革日程表的后端,以确保国内金融体系仍可安然无恙、健全运作,由此减少外部经济和政治冲击对国内的影响。

    对内金融开放的先决条件和优先次序:

  全面的金融开放可分为两大类:对内和对外金融开放。我们先从对内金融开放谈起。一般认为,在进行大规模对内金融改革之前,应先进行实业方面和体制方面的改革。具体而言,对内金融开放要满足一定的先决条件,共四个:(1)宏观经济环境稳定、通胀温和及政府赤字不太严重;(2)贸易领域相对开放,无经常性账目的贸易壁垒且贸易帐目可自由对换;(3)国有企业已基本私有化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合理有效;(4)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已基本形成。特别需要声明的是,这些条件为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虽然它们至关重要,但并不意味着只有等到这些条件完全满足之后方可进行国内金融改革,而只是强调如果这些条件极差甚远时,仓促改革的潜在危险很大。再有,金融开放并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打一场持久战,要有耐心和恒心,也只有如此,改革方能马到成功。

具体的优先次序应为:

1、 改革利率制订机制,确立以市场为基准的货币政策工具;
2、 建立货币和银行同业借贷市场,选用间接的货币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和公开市场业务),进而代替直接的货币工具(如货币的供应量);
3、 加强央行的审慎调节和监管职能;
4、 重新注资于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
5、 放宽银行的市场准入限制,引入竞争机制,打击银行串谋的各种垄断行为,并将国有银行逐步私有化;
6、 逐步减少直至最终取消有选择性的指令性信贷政策;
7、 发行长期政府有价证券,强化证券监管职能,以期建立有效的长期资本市场;
8、 改善和提高清算和结算体系的效率。

    对外金融开放的先决条件和优先次序:

    与对内金融开放相比,对外金融开放较为复杂,因为资本账目门类繁多,所以需要区别对待。若开放的先后次序不同的话影响也就不同,故有必要将资本账目进一步细分化。通常可将不同类别的资本按流向分类,有流入和流出之分;将资本按期限分类,有长期和短期资本流动之分;还有,将资本按银行和非银行资本流动来分类。正因为如此,对外金融开放的先决条件也相对比较苛刻。

    一般认为,在资本流入方面,开放长期资本(如外资的直接投资、长期证券投资和长期政府债券投资等)对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大有益处,应尽量与贸易改革同步进行。换言之,开放长期资本大体无需满足一些先决条件,只要确认资本属长期资本,便应尽早敞开大门。但是,对短期资本流入则不然,大体上需满足下列先决条件:(1)在取消资本限制时,自由贸易体制至少已建立了两年;(2)在取消资本限制的前三年内,年均赤字占GDP比重至少应小于5%;(3)对内金融开放至少已进行了两年;(4)对银行业所设的市场准入限制(包括国内和国外银行),至少已取消了两年;(5)国有银行资产率至少有两年在40%以下;和(6)行之有效的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监管体系已基本建立。

    在资本流出方面,无需再区分为短期和长期资本,大体上需满足下列先决条件:(1)国内利率已基本市场化;(2)政策长期不变(指大体四年内无重大改革逆转的政策出台);(3)财政状况良好(赤字占GDP比重小于5%);和(4)可有效防止偷税和漏税。

一般而言,对外金融开放应遵循如下次序:

1、 开放长期资本流入(包括外资直接投资、长期证券投资和长期政府债券投资)和贸易相关的资金流动;
2、 若政府融资渠道已建立、坏账问题已基本解决、国内利率已基本市场化,取消短期和长期资本流出的限制;
3、 若国内金融体系已开放、国内银行问题已基本解决,取消对外资银行准入的壁垒;
4、 若银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成份、监管体制已基本健全,开放短期资本流入;
    5、在所有金融管制解除之后,最终考虑实行汇率完全自由兑换。

    入世后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挑战:

  根据入世协议,在我国加入WTO两年之后,应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经营批发业务和外币业务,在五年之后,应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享有"国民待遇",而且无地域和行业限制。这些承诺显示我国的金融业将在短期内与世界金融业融为一体,成为国际经济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这既蕴育着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开放挑战,一方面可享受全球金融一体化带来的成果,另一方面又需承受金融一体化伴随的风险。

  纵观我国目前的情况,我认为,我国在对内进行全面金融开放之前,应加强两大方面的改革:一是加大企业改革的力度和改变现行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为金融改革创造条件;二是迅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以确保金融领域的稳定和高效。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这两个先决条件未基本满足之前,若大规模的放松管制,一定会适得其反。在主客观条件成熟之后(包括现有银行的呆坏账问题有明显改善),逐步建立国库券的二级市场,用间接货币政策工具取代直接货币政策工具,适当放宽银行对内资的准入要求,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国有银行的资产率,改善和提高清算和结算体系。

  在实行对外金融开放方面,我认为目前的条件还不成熟,大多数先决条件还未满足,因此不应该贸然放松对资本流出和短期资本流入的管制,以免重蹈一些拉美国家和东南亚国家的覆辄,增加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短期资本流入(如短期证券投资)多属游离资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其杀伤力可媲美洪水猛兽。再恰当不过的例子就是饱受亚洲金融危机诸国的情形了。因此一定要将其放在对外金融开放的最后一步,并时刻注视着资金流向的变动,以防患于未然。即使是出现异常变动,政府有关部门也可有足够时间作出应变措施,并化险为夷。

  最后,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应放在所有金融改革的最后一步,因若处理不当或受国际汇市的不利因素影响,引发货币危机的可能性时刻存在,其杀伤力远大于银行危机。同时,目前还无一个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成功地由固定汇制转变为浮动汇制,无经验可借鉴难免会出现汇率政策的盲目性。尽管如此,只要我们依照一定的先后次序,循序渐进、按步就班地放松管制,不急不躁、讲究策略,居安思危、未雨稠缪,有朝一日,金融开放在我国一定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