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55期(总第692期)林毅夫教授马歇尔讲座预讲演和评论(中)

发布日期:2007-11-26 01:06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发展与转型: 思潮、战略和自生能力”

 

——林毅夫教授马歇尔讲座预讲演和评论(中)

 

    2007年10月17日下午,林毅夫教授进行了题为“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和自生能力”的马歇尔讲座预讲,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的李稻葵教授以及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宋国青教授、卢锋教授和陈平教授进行了评论。现将讲座内容及评论分三份简报报道。本文是第二期简报。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展中国家有强烈的愿望实现快速发展并赶上发达国家,这个愿望是很崇高的。然而,这些国家的领导人没能认识到,发达国家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较高、发展中国家以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这一现象本身是内生于国家的要素禀赋结构的,产业结构的差异并不是导致发展中国家落后的根本原因。因此,这些发展中国家往往在要素禀赋结构很低的情况下,追求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这样一来,企业在竞争的市场中没有自生能力,只能依靠政府的保护和补贴才能发展起来和生存下去。

    在违背比较优势战略(CAD)下,虽然发展中国家能够比较快速地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会造成以下几方面的负面影响。第一,推行赶超战略的经济,往往会变成内向型经济:一方面,优先发展的产业没有比较优势,本应进口的产品却自己生产,因而进口会下降;另一方面,国内有限的资源被用来优先发展没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那些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的产业获得的资源就会减少,因而出口就会下降。相反,如果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不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产品的进口就会增加,而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能够获得更多资源,从而增加出口,因而,国家的外向型程度就会高于推行赶超战略时的程度。有一种看法认为,外向型程度越高的国家发展绩效就越好,但这一看法只看到了表面现象,实际上造成该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外向型程度较高的国家往往是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的国家。因此,一个国家的最佳外向型程度取决于一个国家的要素禀赋,而非越高越好。

    第二,推行赶超战略的国家可能难以利用后发优势。在推行赶超战略时,需要引进最先进的技术,而这可能是发达国家的前沿技术,因而发展中国家可能无法获得,即便能够获得,也需要付出高额代价,所以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就会面临困难。即使发展中国家能够通过研发等途径获得技术并建立起先进产业,但是由于建立的产业违反比较优势,所以效率就很低,能够创造的剩余就很少。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技术仍在不断进步,如果发展中国家要维持赶超战略,就必须继续投入资本,通过研发或引进机器设备等方式实现技术进步,而这在经济剩余量很少的情况下是很难实现的。因此,追求赶超的国家通常在建立起一个先进企业后就会变得“僵化”起来。相反,如果一个国家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发展,首先会进入技术较为成熟的、劳动力较为密集的产业,这些产业中的大部分技术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即使还在保护期内,也是比较初级的技术,因而比较容易引进。在引进技术后,因为相关产业符合比较优势,所以产品可以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占有很大的份额,创造大量剩余,实现资金快速积累和产业升级。同时,经济中的物质资本因大量剩余的出现而实现积累,人力资本也因为经验和“干中学”而得到提高,在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准备程度提高以后,就可以进行产业升级。但在发展的下一阶段仍应引进比较成熟的、容易引进的技术。这样一来,发展中国家就可以较好地利用后发优势,使得自身的技术变迁速度大大高于完全依靠自己发明的发达国家,进而获得更高的经济增长速度。

    需要指出的是,推行赶超战略的国家在初始时可能会经历一个经济发展较快的阶段,但这多为投资拉动式的经济增长。在此之后,由于建立起来的优先发展产业不符合比较优势,不能创造剩余,而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因为得不到资金也不能创造剩余,能够用来投资的资金就很少,导致经济的增长速度降低甚至停滞。此时,如果能够从国外借到资金,投资拉动式的经济增长可能还会维持一段时间,但如果所投资的产业仍然不符合比较优势,在建立之后同样不能创造剩余,那么经济增长速度最终仍会减慢,甚至还会出现金融危机等现象。而若按照比较优势发展,则可以实现快速的技术升级和剩余积累,不断提高产业水平,实现经济的动态增长。

    第三,一个国家是否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发展,也会对收入分配造成不同的影响。如果采用违背比较优势战略,那么能够在资本密集产业中投资的人多为富人、或者因跟政府有特殊关系而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人。他们投资的产业是没有自生能力的,需要政府的保护和补贴,而补贴则来自于无法在这些产业投资的穷人。这样一来,穷人补贴富人,自然会造成收入差距的扩大。同时,由于赶超战略创造的就业岗位少,大量劳动力无法在正式部门就业,就会出现失业,收入分配两极化就在所难免。目前很流行的“利益集团论”认为,投资到优先产业、得到保护和补贴的人都是有钱有势的人,这种保护和补贴正是由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所形成的制度扭曲。我对这种观点持反对态度。虽然发展中国家的政策性扭曲看起来是在保护和补贴利益集团,但追求赶超的国家普遍存在的大量国有企业是不利于利益集团的,“利益集团论”不能对此给出逻辑一致的解释。因此,政策性扭曲背后更加根本的原因是赶超战略。相反,若按照比较优势发展,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就会逐渐改善。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能够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农村劳动力可以大量进入现代工业部门,分享工业增长的果实,经济容易实现充分就业。同时,由于建立起来的产业符合比较优势,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所以能够实现快速的利润积累和资本积累,从而不断提升要素禀赋。在这个过程中,资本相对于劳动的丰富度会逐渐提高,资本回报率会逐渐下降,而工资会不断上升。由于富人的收入主要来自于资本收益,而穷人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动收益,所以收入分配状况自然会逐渐得到改善。这也正是东亚经济在发展中能够实现“平等的增长”(growth with equity)的最主要原因。

    如前所述,二战之后,依据当时的主流思想,人们普遍认为存在市场失灵,因而需要大量的政府干预来发展先进产业。这样的政策经过二、三十年的实践后普遍失败,当时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更是困难重重。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学术界、国际发展机构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中,普遍产生了“资本主义必胜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失败证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成功。在这样的社会思潮影响下,包括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国际发展机构以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开始倡导经济的改革和转型。当时国际上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当实行市场经济制度。这一目标是正确的,但是在问题的一些判断上可能存在失误。“华盛顿共识”有十条政策建议,基本目标是政府从既有的干预中退出,建立完善的市场制度,让市场配置资源,让竞争决定激励。苏联和东欧在改革时推行的“休克疗法”就是华盛顿共识的一个版本。根据华盛顿共识,休克疗法的三项重要内容必须在一个转型国家内同时施行,只有这样才能带来转型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三项内容是:(1)价格自由化,由市场供需决定价格,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引导社会资源配置;(2)快速私有化,认为只有在产权私有时企业主才会积极地对价格信号做出反应;(3)政府维持财政平衡和宏观稳定,避免恶性通货膨胀,认为只有这样价格信号才能发挥作用。

    在理论上,休克疗法是很严谨的,同主流经济学中有效市场所应该具有的基本制度安排相符。在九十年代初开始改革时,倡导休克疗法的经济学家曾经承诺,按照这样的方式转型,经济在开始时可能会有所下滑,但在半年、至多一年之后一定会实现高速增长,实现“J曲线”。但事实上,实行休克疗法的国家遭遇的却是“L 曲线”,有的国家经济下滑超过50%,经济发展处于长期停滞状态,直到九十年代末才开始好转。事实上,除了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传统体制下也面临危机,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而贷款条件则是按照“华盛顿共识”提出的要求实施改革。然而,在二十多年中,那些按照“华盛顿共识”进行改革的国家的经济发展绩效比原来还差。

    从理论模型来看,休克疗法的逻辑环环相扣,“滴水不漏”,而究其失败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倡导休克疗法的经济学家忽视了一个因素,即存在于原先计划经济体或发展中国家内的扭曲并不是外生的。这些扭曲自身多是“果”,而其“因”则在于优先发展的产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因而,这些产业中的企业在开放的、竞争的市场中无法生存,缺乏自生能力,必须依靠政府的保护和补贴。从发展战略探讨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扭曲,相对于“利益集团论”来说,能够更清楚地对转型失败做出解释。按照“利益集团论”的说法,扭曲只不过是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配,是利益集团之间的财富转移,因而受保护和补贴的企业在竞争市场中应该可以生存,休克疗法也应该能够成功。而从发展战略的角度来看,这些企业在竞争市场中是无法生存的,这也正是休克疗法失败的症结之所在。

    由此可见,一种理论本身可能言之成理,但若不能解释事物背后的原因,这种理论就经不起推论。休克疗法忽略了制度扭曲的内生性,因而未能认识到休克疗法的三项内容不能同时实现。例如,如果只是单独推行价格自由化或私有化,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二者同时推行,那么在企业没有自生能力的情况下就可能导致两种结果:或者是整个社会大崩溃,引发大量失业;或者是由政府为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提供补贴。这是因为,不具备自生能力的企业原先往往雇佣很多劳动力,政府对其补贴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们具有国有性质,而是因为它们没有自生能力。实行休克疗法后,原来的技术、产业并没有变化,出于以下两个原因,政府力图避免其破产并给予其保护和补贴:这些产业非常先进,对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很重要;这些企业雇佣了大量劳动力,一旦破产,将会引发大量失业,进而会导致社会不安定。因而,“华盛顿共识”的失败并不在于目标的失败,而在于其对问题的分析只看到了表象,而没有认识到问题的深层原因。

    值得指出的是,在私有化的情况下,政府需要提供的保护和补贴高于在国有化情况下所需提供的数额。当不具有自生能力的企业为国家所有时,厂长、经理会向政府索要保护和补贴,但其自身并无法合法地占有补贴;而在这些企业私有化之后,厂长、经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多余的补贴据为己有。因此,在私有化的情况下,企业所有者向政府索要保护和补贴的积极性更高、理由更多,而由于政府的资金不为自己所有,所以政府向企业提供保护和补贴的积极性并没有变化,这样一来,保护和补贴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20世纪90年代初,大多数人并不相信这一点,但包括世界银行和东欧国家所做研究的实证证据表明,私有化的大型企业取得的保护和补贴比未私有化时更多。而与此同时,政府的收入在改革之后有所降低,这是因为,在国有化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剩余属于国家,需要上缴,而在私有化的情况下,政府只能向企业征税获得收入,而征税并非易事。这样一来,政府只能通过大量印制钞票来向企业提供保护和补贴,而这又会引发高通货膨胀。例如,1993年到1994年,俄国的通货膨胀曾经超过10000%,亦即一年之内价格上涨超过100倍,这正是当时认识错误导致的结果。与之相对,东欧国家中表现最好的波兰没有完全实施休克疗法,其国有企业基本保持国有,价格也没有放开。另一个表现较好的国家是斯洛文尼亚,该国长期保持企业国有,在加入欧盟前一、两年时才开始进行私有化。

    中国和越南的转型是比较成功的,这得益于它们没有推行休克疗法,而是推行了一种渐进的、双轨的、“摸着石头过河”的转型方式。总结起来,这种转型方式有如下特征:第一,并没有全盘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没有提出所谓的“资本主义必胜论”。第二,在转型开始的时候,微观主体效率低、缺乏积极性,因此要提高其效率和积极性,就要让干得好的企业获得更高的收益,让干得好的工人获得更高的收入,为此在城市实行了利润留成;本着同样的道理,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三,要体现出干好干坏的差异,就必须给微观主体一定的自主权,从而提高其积极性,使其生产靠近生产可能性边界。同时,在计划轨之外允许市场轨出现,即推行双轨制。一方面,在价格上保持计划价格的同时允许一部分市场价格的存在;另一方面,允许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合资企业进入原来受抑制的轻工业部门。新的投资来源于国有企业和农民的剩余,国有企业和农民在对剩余进行投资的时候自然会追求利润,因而自然会投资到产品短缺、技术符合比较优势的轻工业部门。不过,国有企业和农民只有在完成政府统购统销的任务配额之后才能在市场上出售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微观主体积极性提高,微观主体控制的资源能够投资于符合比较优势的部门,因而资源配置效率会逐渐提高,计划轨的比重也逐渐减小。当一个部门绝大多数产品由市场配置的时候,政府可以把价格放开,使之完全由市场配置。

    渐进式改革的结果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继续得到保护,所以经济不会崩溃;第二,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后,资源越来越多地流向符合比较优势的部门,所以经济会实现动态发展。这正是中国和越南转型较为成功的原因。除中国和越南之外,智利和毛里求斯等一些曾经推行赶超战略的非社会主义国家在70年代之后的改革也很有效率,它们原先也有计划部门,在转型时同样推行双轨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竞争部门的进口,但通过设立出口加工区等方式鼓励出口,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智利是拉丁美洲表现最好的国家,而毛里求斯是非洲表现最好的国家。据智利央行行长称,智利转型的成功依靠的是尝试(亦即中国所讲的“摸着石头过河” ),在存在机会的地方推动改革。

    我在六篇论文中用严谨的数学模型对这一整套理论构架给出了证明:产业结构由要素禀赋结构内生决定;如果制度安排中的发展目标跟要素禀赋结构相违背,那么必然会同时存在一系列的扭曲;在扭曲存在的情况下,经济增长较慢,不能实现收敛,收入分配不平等;政策性负担是预算软约束背后的原因,如果不消除政策性负担,私有化情况下政府需要给予不具有自生能力的企业更多的补贴;双轨制转型是相对更为有效的转型方式。

    以下从经验验证的角度探讨这一理论。我使用TCI(技术选择指数)来衡量一国的赶超程度。违背比较优势战略的生产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制造业实际的资本劳动投入比例远远高于其他部门,据此,可以由数据的可获得性构造出两种度量生产模式的指标:第一种指标是制造业部门的人均资本密集度与整个国家的人均资本密集度的比值。一个国家的赶超程度越高,制造业部门人均资本密集度越大,因此TCI指标的值也就越大。第二种指标是制造业部门的人均产出与整个国家的人均产出的比值。赶超程度越高,制造业部门工人越少,制造品价格相对越高,因而制造业人均产出相对整个经济的人均产出而言更高,因此TCI指标的值也就越大。

    一个国家的政府干预程度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黑市状况。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数据可以看出,赶超程度越高,黑市价格与官方价格之间的差价越高。二是经济自由度。赶超程度越高,政府批准微观主体进入一个产业所需的程序就越多、时间就越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度就越高,经济就越不自由。三是经济绩效。赶超程度越高的国家,经济发展绩效就越差,这是使用1962年到1999年间60多个国家的面板数据,分别借助上述两种TCI指标做计量分析得到的结果。

    接下来探讨转型方式的影响。如果按照比较优势发展,可以预期劳动密集部门会有较快的发展;如果采用违背比较优势的战略,那么大量资源被用于补贴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导致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较慢。用这两个赶超指标的差来衡量改革方式同双轨制改革的接近程度,结果表明,越接近双轨制改革,转型后的经济发展速度越快,基本同理论预期相符。

    需要指出的是,每个人都会受到社会思潮的影响,而东亚经济的领导人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之所以没有推行赶超战略,中国和越南的领导人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之所以选择了渐进式改革方式,都有较大的运气成分在内。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所有的国家领导人都具有同样的目标——在自己的领导下将国家领向现代化,而发展先进产业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东亚新兴工业化经济的领导人在当时也不例外。但是,赶超战略效率低,需要有很大的可动员的资源来支持,其可维持的时间长短和程度深浅取决于人均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和人口规模的大小,人均自然资源越丰富、人口规模越大,能够动员的时间就越长,能够动员的资源就越多。然而,东亚经济的人均资源短缺,人口规模相对小,这是其推行赶超战略的不利条件。例如,台湾在20世纪50年代曾经试图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但第二年就出现了由补贴造成的政府财政赤字以及随之而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因而难以维持赶超战略。此后,尽管政府提倡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但由于政府不提供保护和补贴,企业只能进入到那些符合比较优势、有自生能力的部门,并因此一步步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经济。韩国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20世纪60年代朴正熙执政时,为了维持经济稳定,曾一度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之后在1973年推出重化工业优先发展政策,但继而引发了1973年和1974年的恶性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率超过20%),政府虽然表面上未放弃该政策,但为企业提供的保护和补贴却越来越少。这一政策在朴正熙于1979年遭暗杀后基本上被放弃,韩国大财团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只能重新发展劳动力较为密集的产业。新加坡和香港更是如此,因为这两个经济体各自只有几百万人口,不可能发展重工业。由此可见,东亚新兴经济体按照比较优势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资源的限制。

    资源约束的影响在中国长期的文化思想中也有所体现。在中国历史上很长的时期内,人均资源都非常有限。虽然前现代社会的中国相对西方而言发展程度更高,但事实上每个人都接近饥饿的边缘。因而,中国文化长期强调实用主义。从儒家讲的“中庸”到毛泽东的“实事求是”、邓小平的“解放思想”,再到现在的“与时俱进”,都体现了不追求简单完美的意识形态、不受教条主义的影响、根据现实调整政策的文化传统。而中国和越南从70年代末开始转型,之所以采取双轨的、渐进的转型方式,还因为受到了政治因素的限制。中国和越南的转型为第一代领导人所推动,而在东方权威主义社会中,领导人的权威来自于其所能够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来自于其所推行的政策的正确性。由于第一代领导人同时也是计划经济的推动者,所以他们不能完全否定、也很难完全否定计划经济,只能对计划经济进行“摸着石头过河”式的修修补补。

    现在,按照比较优势发展已成为一种共识。但是,中国的改革经验是否可以为其他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借鉴呢?需要注意的是,苏联和东欧在20世纪80年代也曾经推行渐进式改革,但是没有成功。渐进式改革成功与否也同实施方法和方式有关。苏联和东欧的改革与中国和越南的改革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根本差异。第一,苏联和东欧在改革的时候,没有给企业定价权,仍由国家完全控制价格,而在中国,计划内的价格由国家制定,计划外的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制定,其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微观主体会对边际价格做出反应,苏联和东欧企业面临的产品边际价格低,因而对边际价格做出反应的积极性也就低,而中国和越南的企业对边际价格做出反应的积极性就高。第二,在苏联和东欧原来受抑制的轻工业部门存在很多准入障碍,资源配置效率难以得到改善。而中国则鼓励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进入轻工业部门,从而提高了微观主体的积极性和资源配置效率。第三,苏联和东欧给予企业的自主权是制定工资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厂长、经理自然倾向于制定很高的工资率,从而引发了工资膨胀。而在中国和越南,虽然推行了利润留成制,但企业的工资总额受到限制,因而没有工资带来的通货膨胀。第四,在苏联和东欧工资上涨引发了市场需求的增加,因而增加了短缺,俄国、波兰和匈牙利都曾通过大量借外债和大量进口来满足消费者需求,国家负债大大提高,最终难以持续。与之相对,在中国和越南工资增长不多,而资源配置得到改善,生产效率提高,市场丰富程度大大提高,出口持续增加,外贸盈余增加,国家宏观稳定性越来越好。

    由此可见,同样是渐进式改革,改革成效还依赖于具体的操作方式。中国和越南的改革对于其他转型国家具有以下借鉴意义:第一,政府应该采取措施,实施多劳多得的制度,提高微观主体的积极性。第二,因为有一大批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需要获得保护和补贴,在其他条件没有改变前不能减少补贴,但要放开原先受抑制的部门,所以要在资源配置上实施双轨制,并进而需要在价格上实施双轨制。第三,微观主体效率提高后,如果原先双轨中计划轨配置的比重越来越低,那么双轨向市场单轨的转变时机就成熟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法律制度等方面也需要不断完善。这样一来,就可以分几步“跳过”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鸿沟”。

    总结讲座的所有内容,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对现代经济(工业革命后的经济)而言,技术升级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其经济长期增长的最重要动力。如果没有技术的不断变迁,经济必然会陷入停滞。

    第二,思想、认识和社会思潮,是决定一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能否利用后发优势取得经济快速发展的最主要原因。如果一个国家对落后背后的真正原因有足够的认识,并据此制定政策,那么这个国家就能够充分利用后发优势。

    第三,对发展中国家,政府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每个国家的公民的身份是先天给定、无法选择的,而政府拥有强制力,其政策的正确与否将决定这个国家的制度安排是否有效率。

    第四,一个国家的要素禀赋是这个国家产业选择和技术选择的最重要限制。在任何一个给定的时点,要素禀赋都是给定的,并决定了该时点社会的总预算。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一个国家资本、劳动的相对价格,从而决定了这个国家在开放的、竞争的市场中最有效率的产业选择和技术选择。

    第五,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而言,按照比较优势发展是最重要的经济原则。只有这样,产业才能形成竞争优势,落后国家才能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

    第六,企业的自生能力在现有经济学中尚未得到认真研究,但这是了解一个发展中国家制度扭曲的最重要概念。大部分制度扭曲都是为了保护由错误战略造成的、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而形成的。

    最后,在转型过程中,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对于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来说,如果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转型路径,那么即使在非常弱的制度框架之下,也有可能取得经济的快速增长。

    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我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并不是命运。如刘易斯所讲,所有的国家都有机会。如果它们有勇气抓住自己的机会,有好的政府和领导,在适当的时间引入适当的政策,那么这个国家基本可以如五十年代的东亚、八十年代的中国和越南那样突然实现经济的起飞。当然,政府领导人需要有勇气并能正确地认识和做出发展决策。东亚新兴经济体和中国以及越南的成功既有运气的成分,也有必然的成分,但如恩格斯所言,自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的自然界,亦即要在作决策时认识到所要决策的事物的背后的因和果。

    希望马歇尔讲座能让我们对发展和转型问题有深入的了解,完成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邓一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