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14期(总第651期)以初次分配实现公平效率统一并促进和谐发展

发布日期:2007-03-23 11:01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以初次分配实现公平效率统一并促进和谐发展[1]

 

林毅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奇迹式增长,但是目前我国总体的收入水平还低,200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达2050美元,仅及发达国家5%左右的水平,而且还存在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等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去年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必将使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取得新的成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获得新的进展。

    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最好的办法是快速发展经济,提高国民平均收入水平,同时,实现充分就业并让穷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收入增长快于富人的收入增长,以缩小贫富差距,在生产过程的初次分配中就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其办法则是遵循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

    一个国家的经济,如果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其产业可以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使得国民经济得到最为快速、最可持续的发展。同时,低收入的穷人只有劳动力可以作为获取财富的来源,而富人则除了劳动力外还有资本。我国当前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力相对多、相对便宜,按照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力相对密集型的产业,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劳动力相对密集区段的生产活动,这样可以多创造就业机会,让更多具有劳动力的穷人加入到正式的就业市场,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而且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具有竞争优势,能够赚取最大的剩余,实现资本最快速的积累,使资本逐渐从相对稀缺变成相对丰富,劳动力从相对丰富变成相对稀缺。这样,随着经济发展,不仅产业会从劳动力相对密集型逐步升级到资本相对密集型,而且穷人所拥有的劳动力就会越来越值钱,富人所拥有的资本回报就会越来越低。所以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既能够具有效率,并能够在生产过程的要素初次分配上就达到公平,使得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日本、我国的台湾省、韩国等东亚经济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就是因为较好地在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产业,不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不到两代人的时间里收入水平赶上发达国家;而且在收入分配上不断改善,避免了先恶化后改善的库兹内茨倒U字形情况,而被称为东亚奇迹。

    反之,如果不切实际地去发展不符合比较优势的资本、技术过度密集的产业,所能创造的就业机会就会相对少,大量只凭劳动力赚取收入的穷人无法进入正式的就业市场,难于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同时不符合比较优势的企业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没有自生能力,只有国家给予保护、补贴才能生存,不仅效率会很低,而且能够投资到这些产业的又必然是较为富有的人群,保护补贴的资金仅能来自于那些未能投资于这些产业的收入水平较低的人群,形成了实质上的低收入者补贴高收入者的倒挂情况。所以,违反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既会损失效率,在初次分配上也会丧失公平。投资于那些受保护、补贴产业的人群,还可能会利用各种寻租手段向国家索取更多的保护和补贴,使国民经济出现“坏的市场经济”的体制。另外,也有可能像拉丁美洲的有些国家那样,在初次分配丧失效率和公平而出现了大量的贫困和失业人群时,政府为了获取选民的支持,出台了许多发达国家高福利政策以进行二次分配,结果造成大量的财政赤字,出现频仍的财政和金融危机。

    在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灵活的、能够充分反映要素禀赋结构中各种要素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也就是,当劳动力相对多、资本相对少时,劳动力就相对便宜、资本相对贵;将来劳动力变为相对短缺、资本相对丰富时,就转为劳动力相对昂贵、资本相对便宜。这样,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就会遵循比较优势来选择产业、产品和技术,以多利用经济中相对丰富、相对便宜的要素,少去利用经济中相对短缺、相对昂贵的要素;并随着经济发展,要素禀赋结构升级,而进行相应的产业、产品、技术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已经逐渐从原来背离比较优势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但是,前述的在一次分配上实现效率与公平统一的良好机制尚未形成,而且,收入分配还有恶化的趋势。其原因既有从原来计划经济时代人为压平收入分配的工资制度向根据在生产过程的贡献进行分配所必然有的恢复性扩大;也有改革未到位所导致的分配不公。如何根据比较优势的要求深化改革,让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以下四点意见供参考:

    首先,符合我国当前比较优势产业中的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中小型企业,但是,过去为了支持赶超产业的发展,我国的金融体系以能够支持大型企业发展的大银行和股票市场为核心,民营中小企业很难从大银行和股市获得必要的金融服务,而且民营中小企业在行业准入以及税收上和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相比仍然未有公平待遇,这些制度障碍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既减少了城市的就业机会,也使得我国城乡二元的结构难于消除。因此,我国应该完善金融结构,发展能够给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多种所有制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并积极落实国务院在2005年2月公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消除影响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由于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和推动技术创新上的优势,我国政府也应该参考发达国家的通行政策,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其次,计划经济时代为了保护补贴不具比较优势的赶超产业的发展,政府人为压低了资金、自然资源、其他投入要素的价格,并给予这些产业行政性垄断。现在,资金、自然资源的价格扭曲和行业的行政性垄断还未完全消除,创造了许多由政府干预所形成的租金,诱发了寻租、腐败的现象,既使得收入分配恶化,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要尽速消除各种从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价格扭曲和行政性垄断,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第三,遵循比较优势,经济发展将会相当迅速。一、二、三产业的产品、技术会不断升级换代,大量农村务农劳动力也将会流向城市二、三产业,只有素质较高,有能力终生学习的劳动者才能适应这种动态发展的需要。过去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相对落后,所以,我国各级政府应该遵循《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障经费投入和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并且,加强职业教育、在职教育和高等教育,以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最后,在遵循比较优势发展经济时,经济中也会有一部分丧失或临时因病、因灾丧失工作能力,需要社会给予照顾的鳏寡孤独废疾者,以及我国经济转型中和个人就业转变中需要帮扶的人群,对这些群体除了政府应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给予援助外,也应该提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传统美德,鼓励成功的企业和优势群体发挥社会责任,伸出援手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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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10届5次会议,经济和农业联组讨论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