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2012年第040期(总第1002期):第九届两岸经济发展研讨会之二

发布日期:2012-10-08 10:22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12年9月14日,第九届两岸经济发展研讨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万众楼二楼召开。本期报道中央财经大学罗纪琼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赵耀辉教授、雷晓燕副教授的发言。

罗纪琼:老年保险给付制度诱因之探讨

欧债危机显著降低退休职工的福利水平,进而引发民众的不满情绪,老年保险给付制度在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养老保险与福利水平紧密相连,罗纪琼教授主要研究台湾地区老年人是否有诱因在退休前三年提高其投保薪资以获得更高的老年给付。

台湾采用全民健康保险社会制度。台湾的劳工退休制度经历三个阶段,划分依据分别是1950年的劳工保险条例、1984年的劳工基准法、2005年的劳工退休金条例。基于以上保险制度安排,存在两种保费给付方式:第一种为确定给付,即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退休时,将按约定的退休办法一次支付定额之退休金,或分期支付一定数额之退休金予被保险人,这是世界范围内社会保险制度最普遍采用的给付方式;第二种为确定提拨,即由雇主固定提拨劳工每月工资的某一百分比至劳工个人退休金专户;劳工也可自行提拨;退休时可开始提领账户内的金额(加计利息)。而在台湾,以退休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老年人的給付。本文研究台湾老年保险给付制度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即退休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老年人的給付的制度安排是否影响老年人的投保薪资决策,这种影响的程度究竟有多大。

本文分析的对象为2007年符合退休条件者,实验组为2007年退休者,对照组为2007年及其后三年皆未退休者。建立的分析模型为双重差分模型(DID),探讨台湾地区年龄、性别等变量对于月投保薪资的影响程度。相关数据主要来自台湾地区被保险人异动档、老年给付档和投保单位档。

实证研究主要有以下结论。第一,不同类别的雇佣者中,已退休者月投保薪资高于未退休者的月投保薪资。模型回归结果显示,保险年资和月投保薪资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保险年资的平方和月投保薪薪资则有显著的负相关。这代表保险年资愈长的被保险人,其月投保薪资愈高;然而月投保薪资增加的速度,会随着年资的继续累积而减缓。第二,男性、年龄较大者其月投保薪资比女性及年龄较轻者高。从事服务业及其他类别工作的被保险人,其月投保薪资皆高于从事制造业者;居住在北部、南部及东部的被保险人其月投保薪资也高于居住于中部者。第三,时间趋势对于月投保薪资有负向影响。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退休者的月投保薪资比未退休者高,退休者退休前3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资也显著较高。这表明制度诱因影响确实存在。平均而言,退休者退休前3年平均月投保薪资高出未退休者10.7%。分职业类别分析,其中,渔业甲类会员月投保薪资增加27.3%,一般受雇者月投保薪资增加10.7%,职业工会会员月投保薪资增加9.0%。但是,当职业工会会员欲提升其投保薪资时,会受到劳工保险局的强烈关切,仅允许其提升至多15%,该政策限制了诱因机制所产生的效果。一般公司的受雇者,只要其投保单位(雇主)向劳工保险局申报其调薪情况,劳工保险局即会以次月一日起调整其月投保薪资。

新制财务对于投保薪资同样具有影响。欲降低或消除制度诱因的影响,而以投保期间最高60个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资为计算基础的新制,在本研究中证明其功效有限。要用更长的期间作为给付计算的基础,如仿效美国社会安全制度以最高35年,或德国以整個工作期间作为基础的做法,才能真正消除制度的不当诱因。然而以更长期间作为给付计算基础时,需合理反映各年的购买力(物价)差异,才能维持公平性。

赵耀辉:中国退休制度

伴随中国老龄化速度加快,引发一个基本问题是如何让人们工作时间更长。赵耀辉教授主要通过最新搜集到的CHARLS数据研究中国当下退休模式,以及退休的影响因素,并且进一步分析城乡之间退休模式差异的原因。

这里我们对于退休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所谓退休,即不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通过对CHARLS数据的统计整理,可以发现城市劳动力明显比农村劳动力退休早,城市劳动力平均50-60岁退休,而很大一部分农村劳动力选择70岁后退休。并且,这种城乡之间的差异性同时存在于男性劳动力和女性劳动力上,且在女性劳动力上表现得较为明显。

赵耀辉教授认为产生这种差异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退休制度。退休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起初是城市国有企业员工需要在规定年龄退休,在1997年后覆盖到所有城市地区,一般男性劳动力60岁退休,女性劳动力50岁退休。但是,农村至今仍不存在退休制度。退休制度是一种人为的制度安排,使得劳动力不得不离开岗位。

另外一个影响因素在于,其城市劳动力拥有退休金,并且其退休金覆盖范围较广。城市里劳动力退休金的覆盖范围达38.1%,而农村仅为2.9%。其中两个潜在的原因是:首先,由于城市地区规定了并限制了退休年龄,需要配套建立相应的退休金体制,方能有效地保障城市退休劳动力的权益;其次,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退休金激励更为强烈。同时,就退休金金额而言,城市显著高于农村。除此之外,城市地区拥有更多的经济资源,即城市地区的人均消费支出明显高于农村地区。

赵耀辉教授的另外一个发现是,城市地区退休人员更倾向于为子女提供资金支持,而农村地区退休人员更愿意从子女那里接受资金援助。同时,从城市退休人员更多地寄希望于工资或退休金,而农村地区退休人员寄希望于子女更多一些。但是,农村地区子女的人均收入均低于城市水平,为什么农村地区退休人员仍旧期望子女更多呢?这是值得未来继续探讨的问题。

雷晓燕:中国老年人居住安排: 基于CHARLS数据的实证研究

雷晓燕副教授利用CHARLS数据对于中国老年人居住安排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从传统观点来看,老年人养老来源以家庭养老为主。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第一,由于中国老龄化速度加快,目前老龄人口比例为13.3%,2050年预测会达到30%,这样未来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第二,未来,子女移民比例会大幅度提高,同样会对目前养老模式提出挑战;第三,劳动力生产能力的下降。由此看来,未来养老问题将十分重要。

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独居老人或者与配偶居住老人的比例在逐渐提高 (Pamler and Deng, 2008; Meng and Liu, 2004; Zeng and Wang, 2003)。同时,多数学者表示老年人福利水平在逐渐降低(Benjamin et al., 2000; Silverstein et al., 2006;Sun, 2002)。

本文利用CHARLS数据检验中国家庭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影响因素。雷晓燕副教授将样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从父母角度,建立整个家庭样本;另外一部分为子女样本,主要考察不同类别的子女如何安排其居住模式。其将样本分成三类,分别为与子女同住、居住距离较近、居住距离较远。

雷晓燕副教授发现,尽管很多老年人选择独居,但是他们的子女均居住在距离其较近的地方。子女之所以选择住在离父母较近的地方,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子女给父母提供较少的经济支援;第二,子女更倾向于从父母那里获得经济支持;第三,子女会选择多种途径与父母保持联系,比如看望父母、打电话给父母等。

同时,男性、单身、有子女、父母提供住房、父母丧偶或低收入者更愿意同父母居住在一起。如果母亲为单身,其子女更愿意与其居住在一起。在城市地区,父母与子女更倾向于毗邻而居。在家庭固定效应模型中,其得到了与上面相同的结论。但是,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异较小。此外,也发现出生顺序影响家庭养老模式,比如,幼子更愿意与其父母共同居住。

不仅如此,研究得出,与给父母电话交流这种沟通方式相比,男性更愿意选择拜访父母作为其与父母交流的主要方式。而随着子女教育程度和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其与父母交流的几率,同时其为父母提供的资金支持更多,这也暗示父母得到子女回馈随着人力资本投资的提高而提高。

就目前而言,中国独居老年人口数量逐渐增加,但是他们通常是有子女居住在附近来解决赡养问题,其子女数目多为三到四个。但是,随着未来人均子女数量的降低,居住安排会发生显著变化,这是值得未来继续深入探讨的问题。同时,目前赡养父母,子女之间有一定的分工,而未来随着子女数量的降低,多数家庭均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需要独自承担所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这也是未来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杨越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