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讲座系列简报之一

发布日期:2016-05-20 03:49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报告

——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讲座系列简报之一

简报2016年第015期(总第1258期)

 

背景介绍:2016年4月28日,作为第55次【朗润•格政】活动,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讲座暨北大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第二期)发布会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朗润园举行。我们将分两期期简报报告本次会议。本次简报介绍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报告的内容。该报告由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完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蚂蚁金服集团首席战略官陈龙为课题组顾问。课题组成员包括郭峰、孔涛、王靖一、程志云、阮方圆、邵根富、王芳、杨静。

版权声明:未经允许,请勿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如希望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请联系tangjie@nsd.pku.edu.cn,并经主讲人本人审阅。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编制方案

自2013年起,互联网金融作为一股重要的创新力量,已经开始在支付、小贷、众筹、P2P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未来甚至可能改写中国金融的版图。为了准确、及时地了解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联合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和蚂蚁金服集团,编制了这套“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家、监管部门官员和学术专家提供重要参考。

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基于蚂蚁金服以及其他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海量数据,并结合北京大学和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学术和专业优势,通过编制互联网金融的全国总指数,以及分属性、分业务、分地区指数,力争成为中国最具权威的描述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的标志性学术产品,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和国家“互联网+”战略护航。

互联网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也包括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金融互联网)。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受限于数据可得性以及我们的研究目的,本项目编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仅包括狭义的互联网金融。

本项目所编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所需要的数据来源于蚂蚁金服,以及众安保险、米么金服、趣分期、中国人民银行和零壹财经等其他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或第三方机构。鉴于数据可得性的约束,我们将采用分期逐步引入,多次迭代的方法吸收其他机构的数据。在逐步引入其他机构数据源时,我们将根据指数调整规则以实现指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我们按照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属性,将互联网金融业务划分为六大版块,即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货币基金、互联网信贷、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投资理财和互联网征信。我们根据各业务的广度指标和深度指标,合成单项业务的发展指数,然后汇总成反映互联网金融整体发展的总指数。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属性相对于全国发展的相对比例,我们还计算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分地区和分属性指数。

广度指标是指反映各业务发展规模的总量指标,深度指标是反映各业务发展质量的平均指标。其中五项业务(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货币基金、互联网信贷、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投资理财)的通用广度指标为最近1个月的交易渗透率,通用深度指标为最近1个月的人均交易金额和人均交易笔数。而征信业务由于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并不直接产生交易,而是协同其他业务产生交易,为其他业务提供风控、定价服务,所以其广度指标为最近1个月被调用互联网征信人数渗透率,深度指标为最近1个月人均被调用互联网征信的次数。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测算结果

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增速放缓。以2014年1月份为基期,并且将当时的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设定为100,我们计算得到的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先在2015年11月上升到390,后在12月下降到386。

各业务发展指数继续仍然呈现较大差异。互联网支付发展指数和互联网货币基金发展指数增长相对较慢,二者在2015年12月的指数分别为208.7和209.3。互联网保险发展指数和互联网投资发展指数发展较快,但时段和变动方向不同:投资指数在从2015年9月呈下跌趋势,并在10月下降到320.5,后在12月回升到385.6。但保险指数先在11月达到517.1,后在12月回落到441.4。投资指数在9-10月份下行可能与网络借贷行业经历的调整有关,但联系到2月份的情形,则又可以发现2月、10月的互联网金融和各业务的发展指数都有下降趋势,或增速放缓,因此这也可能是因为在这两个,中国有两个各七天的长假:春节和国庆节。11月份各业务发展速度较快,特别是互联网保险,这可能跟目前互联网保险的主营业务“运费险”等深受“双十一”网购节日的影响有关。

不同年龄段的互联网金融分类指数差别较大。作为依赖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个体对互联网金融的参与程度,会受到年龄的较大影响。无论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还是各互联网金融分业务发展指数,80后和90后都是最主要的增长力量。很大程度上,这也揭示了年龄所代表的生命周期、劳动力市场参与和收入等因素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作用。不过,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60前和90后是互联网金融纵向增长的排头兵,这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正在向年龄的两端渗透。

在2015年6月股灾发生之前,互联网投资发展指数与A股月末流通市值和股指呈现较强的协同一致性。股灾发生后,A股市值大幅萎缩,股指下跌,但代表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面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依然呈稳步上涨趋势。同时,受股灾影响,以固定收益理财为主的互联网投资业务受到追捧,一部分资金从股市分流至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以购买风险相对较低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到2015下半年,互联网投资指数也出现了向下调整,但到2015年年末又随着股市向好而有所回升。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拉长时间来看,投资指数反映了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的投资取向。

地区间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少数地区拉高全国平均水平。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和天津七省市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优于全国平均,其指数值显著高于其余24个省市。其中浙江省与上海市和北京市的相对差距,在2015年内大幅缩小,说明浙江省互联网金融发展不仅水平高,而且相对增速也不差。互联网金融在各个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一方面是各个地区既有的经济、科技、教育水平不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互联网金融处在发展初期的特征之一,资本对于回报的追逐与对风险的规避,使得富裕地区率先享受到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红利。在发达地区,民营经济较为发达,活跃的经济活动一方面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旺盛的融资、投资需求也拉动了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前行。

分城市来看,互联网金融十强城市当中有九个是在东部地区。十强城市分别为:杭州市、深圳市、广州市、珠海市、厦门市、南京市、上海市、北京市、武汉市和苏州市。杭州市排名第一,这可能与阿里巴巴和蚂蚁金服集团的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的“源头活水”有密切关系。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关系,一直是业界争论的焦点。研究发现,各城市互联网金融指数和传统金融深化程度(2013年金融机构贷款余额/GDP)呈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到0.59。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大部分业务尚未纳入金融统计系统当中,因此这里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不包含互联网金融。可见,虽然互联网金融仍然游离在“体制”边缘,但其发展水平和传统金融有一定的一致性,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并未脱离传统金融的发展。

数据回归结果显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和移动电话覆盖率都有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与上文的结论完全一致。人均GDP和人口密度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正相关,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结果。第三产业比重和贸易开放度(进出口总额/GDP)与互联网金融正相关,则揭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产业基础,但第三产业比重系数的显著性较差。衡量地方政府财政政策力度的财政支出与GDP的比例与互联网金融相关性较弱,初步反映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市场化特征。普通小学师生人数比、人均医疗床位数和人均公路里程,是用来反映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指标,前两者显著性较差,后者则与互联网金融有显著的正向关系。

 

(唐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