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系列简报之一

发布日期:2016-07-12 02:06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王培安:促进服务均等 推进数据共享 助力新型城镇化
——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系列简报之一


简报2016年第044期(总第1287期)


背景介绍:2016年7月2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在国发院朗润园举行。我们将分四期简报报告本次会议。本期简报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的演讲内容。
内容摘要: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未来仍将是我国人口变动的主要特征。需要高度重视人口流动迁移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推动人口流动迁移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释放大数据潜能;推进政策与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快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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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汇聚在有着200多年历史的北大朗润园,举办此次论坛,是我委第三次同高校合作,共同向社会传播新型城镇化理念和倡导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自2009年起,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就启动了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项目,探索开展社会融合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在此基础上,我们研究提出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指标体系和政策制度框架,倡导全社会共同努力,促进流动人口全面参与流入地经济社会生活,最终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文化交融和身份认同。研究提出的政策构想已经写入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之中。《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使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借此机会,我与大家交流分享工作中的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高度重视人口流动迁移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未来三四十年,我国处于人口发展深度转型期,育龄妇女总量、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已经达到峰值并开始下降,2030年前后将迎来人口总量下降、老龄化再次提速、人口抚养比攀升等重大变化。而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仍将是我国人口变动的主要特征。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左右,流动人口约为2.3亿。预计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60%左右,流动人口约为1.6亿。
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就近就地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口流动呈现出规模波动、流向多元、家庭迁移等新的特征。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实现了非农就业的转移,但未实现市民身份的转换,流动人口还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利益冲突开始显现;低收入农业转移人口面临着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入的双重压力;家庭成员的长期分离,带来婚姻家庭不稳定、儿童监护失责、亲情缺失、留守人群权益易受侵害等问题。
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对于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流动人口通过诚实劳动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具有重要意义。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让流动人口在所工作、生活的城市稳定下来,从供给侧来看,将提高城市劳动力的有效供给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满足制造业及生产、生活型服务业发展要求,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从需求侧来看,可以提高流动人口家庭消费能级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纵向流动,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随着劳动力和资本相对稀缺程度的变化,劳动力工资上涨是必然现象,那种依靠低廉劳动投入的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在我们转换经济发展动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过程中,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稳定和壮大中等收入阶层,才能形成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
此外,跨境人口迁移也值得高度关注。目前我国还是人口净迁出国家,但人口吸引力不断增强,近年来,人口迁入年增长超过150%。据预测,我国2030年经济总量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并迈入高收入国家门槛。届时,国际高端人才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跨境人员往来更加频繁,需要研究制定国际人口迁移的政策制度,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大局。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党中央、国务院也在维护流动人口权益、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人口流动迁移政策研究。连续7年开展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坚持做好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常规统计,与各地实践经验结合,形成有针对性的政策报告,每年结集出版《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二是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要求,落实面向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显示,几年来,多项服务指标均有明显提升。三是保障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加快推进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四是开展社会融合示范试点,着力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通过示范试点,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健康素养,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率先在卫生计生领域推动社会融合。

二、推动人口流动迁移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释放大数据潜能
政府部门在长期的人口服务管理中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公安的户籍人口数据,民政的婚姻、死亡登记数据,卫生计生的健康档案、医疗数据、跨省流动人口个案等数据,连同各大研究机构的调查数据,成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时代的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为深入研究新型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进一步引发数据迅猛增长,尤其是移动互联等技术的发展,为深入研究人口流动迁移特点,准确预测人口流动趋势,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精准性创造了重大机遇。
我们要深刻理解人口数据价值,推动发展应用。国务院在人口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人口数据包含有海量信息,具有催生思维变革、治理创新的效果。要顺应大数据潮流,转变传统的经验思维和习惯思维,推动人口数据开放共享,发掘数据潜在价值,运用大数据进行形势分析、问题研判。要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推动政府人口数据共享。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数据,都应向社会开放,实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要善于利用大数据技术为民谋利、解民所忧,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
我们要推动人口数据开放共享,实现各领域“多赢”。为了更有效地释放人口数据红利,深化人口大数据应用,推动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研究,我提出如下倡议:一是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人口数据共享。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推动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据统计,我委目前已向120余家高校、研究机构开放了流动人口监测数据,产出成果达400余部(篇)。二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互通。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也在工作中采集、汇总了丰富的人口数据资源。希望各方面主动开放数据,推进资源交换,逐步实现数据在区域、行业、机构间的顺畅流动。三是加强数据开发共享的国际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关注大数据发展趋势。围绕政府数据资源的挖掘与成果应用,加强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探索建立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合作机制,进一步释放数据潜能。

三、推进政策与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快成果转化

今后,我委将继续实施流动人口动监测项目,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试点,保障流动人口、留守家庭的健康权益。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在理论研究、实践总结、政策设计方面,需要研究机构给予大力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久前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随时欢迎各研究机构的加入,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发挥智库作用,推动科学决策,谋划发展蓝图。本届论坛,既是搭建学术交流与对话的理论平台,也是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实践平台,在促进学术繁荣的同时也必将提升政府的科学决策能力。
北宋诗人黄公度曾说,“心安到处即吾庐”。以人为本,帮助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实现人的市民化,新型城镇化的成果才能更加凸显。

(唐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