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首届年会系列简报之四

发布日期:2016-11-24 04:53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简报2016年第067期(总第1317期)

背景介绍:2016年11月11日晚至12日,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首届年会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召开。我们将分五期简报报告此次会议。本期简报报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廖理,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特约高级研究员、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温信祥,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殷剑峰的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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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理:不管是从普惠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还是从互联网角度看普惠金融,都是新的角度。黄益平老师团队的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空白,很有意义。我提几点建议,谨供参考。

第一,关于支付。支付是我们能够见到的最为普惠的互联网金融现象,比如扫码支付。在这方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比我们想象的要快。最近我们接连接受了两笔大额捐赠,都是针对区块链的。央行也加紧了数字货币的研究和推广。建议报告多关注区块链技术。

第二,网络借贷。八月份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条例出来以后,大家有很多看法和争议,其中之一就是没有执法部门。据说是金融办,但是金融办不具备执法能力。条例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义也不是很清楚。市场上很多债权转让机构算不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呢?此外,网络借贷的普惠性体现在哪里是需要说明的。网络借贷的普惠在于覆盖了原来传统机构不能覆盖的领域。比如,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进行快速放贷,虽然利率比较高,但是风险也高,相当一部分原来想拿不到钱的民众,可以快速拿到资金。这也是普惠的体现。

第三,互联网保险。一直以来保险就是精算,最近因为可穿戴等设备的出现,使得针对车险、健康险进行差别化定价足以实现。一大批互联网保险公司不是以传统方式来经营健康险业务,而是健康管理公司。他们通过监测投保人的健康情况吗,提供免费的非处方药、免费体检、免费的有限就诊次数等,尽量不让投保人出险。所以,互联网保险真正意义上的革命在于改变了保险业的传统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报告可以补充进去。

第四,众筹。实事求是地说,国内的众筹没有做好。产品众筹为什么也没有做好呢?是因为国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太好。美国的产品众筹大部分都是集中在15类创意产品,对此大家最担心的就是产品放到网上后被抄袭。

第五,财富管理。国内的财富管理发展得特别快,包括保险、基金的互联网销售等等。智能投顾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发展趋势,国内也出现了一些智能投顾平台,但是我认为智能投顾在中国没有前景。美国的智能投顾大部分都是配置ETF(Exchange Traded Funds,交易所交易基金)。但是中国和美国不一样,美国有成百上千只ETF,而中国比较少。所以,互联网财富管理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都是基于互联网的销售。

第六,征信。美国征信体系是由将近20部征信法律支撑和保护的。在大规模使用个人互联网信息之前,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律环境,一旦放开征信牌照,就可以在网上随便提取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的攫取将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后果。所以在征信方面,首先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法律。

杨凯生:要说数字技术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恐怕要着重说说原来的情况究竟怎么不利于普惠金融发展。大家现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不全面,存在一些偏差或者不够全面的说法。比如常见的说法是数字技术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业务的成本,因此它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既然降低了成本,那么能不能将其成本和传统金融业务做一个比较?现在似乎没有一家互联网金融机构愿意公布真正成本到底是多少。既然成本低了,为什么互联网借贷利率要比传统金融业务的利率高得多?既然支付业务通过互联网来做成本降低了,那为何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覆盖成本,否则就不能维持可持续发展?这是不是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为什么有些原先不收费的业务现在已经在考虑收费了?其实不少互联网金融公司先期主要是为了吸引客户,增加客户粘性,压低了收费。按照时兴的说法就是要先“烧钱”。所以互联网金融业务极大降低了金融业务成本这个说法要认真研究。

数字化应该是有利于降低成本的,这是肯定的。但是在现在的这种模式下,能降低多少成本还需要研究。我们曾经算过,传统银行一笔柜台业务成本大概是一块多钱,电子化业务的成本(无论是网银还是电话银行)平均下来是三四毛钱。成本是明显降低的,但没有那么大。

我认为要看到互联网金融有效的一面,也要看到还存在的问题,或者还有哪些方面需要继续努力。传统金融机构也有强大的计算机网络,在技术上实行信贷全部网上审批没有问题,但是现在实际上只做到一部分业务网上审批,其余的都是人工和机器审批相结合,具体就是高信用评分自动准入、低分段自动拒绝、中间分段采取人工加机器识别。如果100%都自动审批,这个风控的可靠性是值得研究的。

现在有关部门、媒体对互联网金融出现的风险表现出了很大的容忍,对于涉及不少万人闹事的风险问题,基本上采取的态度是尽量冷处理。可以想象如果这个问题发生在某一个传统金融机构身上,会炒到什么程度?这些现象我觉得需要研究。

最近我到贫困山区,接触了几个贫困县的农民和基层干部,他们那里已经可以通过电商卖猪肉、卖核桃,可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确实对贫困山区的脱贫致富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如果他们需要钱,很少有通过互联网借贷借到钱的。相反,他们会找传统金融机构借钱,比如农信社、农业银行等。贫困人口接受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可能性有多高?这一点确实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温信祥:国内有部分人认为中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为国际金融做出贡献,但是我们的研究发现,非洲的移动货币和我们的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是非常类似的,甚至还多了一个取现功能。不仅在非洲,还有东南亚和南美的一些落后地方,移动货币在支付领域已经超过传统银行。这表明技术创新往往先发生在相对落后国家和地区,不能只盯着发达国家,抱着发达国家没有我们也不能有的固定思维。社会上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过去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太过宽容,发展到今天威胁了主流银行业务。非洲移动货币的案例表明其它国家对创新也很宽容。

我国目前还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仍相对较低。如果能借鉴非洲移动货币业务经验,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动允许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电信运营商共同参与移动金融业务,有利于弥补农村、偏远地区的传统金融服务空白,增强金融的便利性、包容性和普惠性。

殷剑峰:数字普惠金融实际上是数字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组合。数字金融的基础就是数据。数据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是公共数据,比如征信平台、公安数据;第二是金融机构数据;第三是非金融机构数据,比如来自社交网络、互联网企业等。从这三类数据来源来看,现在我们国家存在一个问题,公共数据的整合和披露还很不够。

金融业的数据以结构化数据为主,其他互联网公司则是以非结构化数据为主。结构化数据是指客户刷信用卡的数据,而当客户刷卡后,发微信、微博就构成非结构化数据。从金融业务的角度来看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哪个质量更高呢?显然结构化数据的质量比非结构化数据强很多。金融机构处理结构化数据的能力比非金融机构强大很多。同时,金融机构在处理非结构化数据方面有很多缺陷,特别是和互联网企业相比。

从其他国家经验来看,从来没有互联网金融可以取代传统金融的情况。美国的银行业只不过是把数字技术纳入金融中,从而使得自己可以经营数字金融。如果研究数字金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企业的话,并不能完全反映所有情况。

 

(唐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