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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项目
sidenav header background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05-10-10 10:14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1.1 博士生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厚的专门知识并具备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先人才。
1.2 博士研究生要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应学风严谨、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应修读高级经济学理论和数量分析方法及有关专业课程,在第一学年末通过学科综合考试,第三学期末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获学位指导小组通过。该指导小组亦负责评定完成的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除完成北京大学的公共必修课外,所修课程不少于26学分(硕博连读学生不少于46学分,其中必修23 学分,选修20 学分),其中包括6门必修课(15学分)、2门限制性选修课(由导师从本中心或外系课程中指定, 6学分)和3门选修课(需经导师同意,8至9学分)和一篇博士论文,并有2篇研究论文在国内外重要经济刊物被接受发表。未修过硕士阶段必修课程的博士研究生需尽早补修。
博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获得学分。对于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70分为合格;对于非限制性选修课,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根据北京大学有关规定重修一次。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不合格者不能获得博士学位。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研究生,可在第3学年开始时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本中心主管主任同意可延长半年至一年。
1.3 经济学博士专业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政治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
企业管理
1.4 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
必修课: 学分
06206010 高级微观经济学II 3
06206050 计量经济学II 3
06215091 经济学研究专题I 2(15次)
06215112 经济学研究专题II 2(15次)
06215072 高级宏观经济学(专题) 2
0621000 高级数理经济学II 3
限制性选修课(由各导师确定两门):
经济史专业
06206100 中国经济专题 3
06206500 发展经济学 3
世界经济专业
06206300 国际贸易 3
06206350 国际金融 3
西方经济学专业
06206350 国际金融 3
06206400 货币与银行 3
选修课:
06206020 金融工程 3
06206150 新制度经济学 3
06206200 中国经济史 3
06206250 西方经济史 3
06206300 国际贸易 3
06206350 国际金融 3
06206400 货币与银行 3
06206450 证券市场 3
06206500 发展经济学 3
06206550 公共经济学 3
06206600 农业经济学 3
06206650 区域和城市经济学 3
06206700 产业组织 3
06206800 劳动经济学 3
06206850 环境和资源经济学 3
06216900 金融经济学 3
06206900 专题研讨 2-4
06206950 独立研究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