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立项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及2023年立项“短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工作及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11:59    来源:

   2023年立项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及“短期本科生科研训练”的结题工作将于11月完成。请各院系公布本院系结题工作的时间安排,11月组织完成该期次参与本科生科研项目学生的学分及成绩认定的答辩工作。

学生可登陆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http://162.105.209.64/benyan查看所在项目通过中期情况。

请受资助学生遵守导师所在院系结题工作的时间安排,按时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材料,参加导师所在院系组织的本科生科研结题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和结题内容:

1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学生于10月21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论文,论文格式可参考附件1;“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学生应同时提交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案例表格(附件2)。

2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指导老师于10月28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5。

3院系组织结题学生进行答辩工作。答辩完成后,请各院系教务老师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于11月11日前录入项目答辩记录并进行项目审核(只有录入答辩数据后才能进行结题审核),审核完成后录入学分及成绩。

二、结题答辩、学分成绩的认定工作:

1所有本科生科研项目受资助学生在结题后都应该参与本科生科研学分及成绩认定的答辩。

(1)答辩时间:详见导师所在院系公布的答辩时间

(2)答辩方式:

 各院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完成本科生科研结题答辩和学分与成绩的认定工作。

①院系统一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参与本科生科研结题的学生进行8-10分钟的汇报答辩,专家组在答辩完成后认定本院系学生本科生科研的学分和成绩,最后完成登记工作。

②院系按照研究方向分别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参与本科生科研结题的学生进行8-10分钟的汇报答辩,专家组在答辩完成后认定本院系学生本科生科研的学分和成绩,最后完成登记工作。

2对于未受“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而参加科研工作的本科生,如果符合《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的要求,可以申请本科生科研学分。准备申请的学生请于10月11日前向导师所在院系的本科生科研负责老师提交研究论文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由院系负责老师将项目基本信息、研究论文的电子文档邮件至jwbchenyan@pku.edu.cn。由教务部进行系统项目添加,添加后学生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64/benyan 进行结题内容上传等操作,最后由导师、院系并完成审核。

导师所在院系的专家组根据《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合格后,与参与2024年本科生科研结题的学生一同进行答辩工作并完成学分和成绩的认定。

三、缓考结题及未完成结题的情况处理

1、缓考: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3),经过导师签字同意,院系盖章审核,由院系连同审核汇总表一并提交,院系须在审核汇总表中备注标明缓考项目。缓考结题时间将在2025年3月初开始请缓考的同学留意教务部官网通知。

申请缓考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期次的优秀评选;缓考结题时,各院系应考虑缓考情况给予学分和成绩。

2有以下情况的学生本科生科研成绩以2学分0分登入学籍系统:

①未通过结题答辩,专家组认定0分的学生;

②缓考后仍不能通过结题和答辩的学生;

③逾期不提交结题材料的受资助学生;

四、优秀本科生科研项目评选工作

1、学生申报:在完成本科生科研结题材料提交后,学生于2024年10月22日-11月18日期间登录本科生科研系统完成优秀项目申请。

2、 导师推荐:项目指导老师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在系统内对申请优秀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评语。

3、院系审核:院系对推荐项目于11月2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

 

联系人:陈岩      联系电话:62760799     邮件:jwbchenyan@pku.edu.cn

 

附件:

附件1:结题论文格式参考

附件2: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案例表格

附件3:本科生科研训练”结题缓考申请表

附件4: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

附件5: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结题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