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立项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及2022年立项“短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工作及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05:39    来源:

 

         根据学校教务部发布的本科生科研结题通知,请2022年立项“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及“短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且导师在国发院的同学按如下通知完成本科生科研结题手续。立

一、结题材料提交

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学生于10月20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论文,论文格式可参考附件1;“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学生应同时提交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案例表格(附件2) 

 

二、提醒任课老师审核本研结题材料

请提醒指导老师于10月27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5。

 

三、国发院本研结题答辩,学分成绩的认定工作:

1. 所有本科生科研项目受资助学生在结题后都应该参与本科生科研学分及成绩认定的答辩。

(1)答辩要求

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指导过程中的表现和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进行整体评价,评判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参加答辩资格。平时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同学,参加答辩。

(2)答辩过程

2023年国发院本研结题将安排答辩,具体时间约在10月底11月初,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答辩评审小组根据答辩结果确定答辩成绩。

因故不能参加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项目,学生需提交缓考申请并由导师和院系在系统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为缓考状态。国发院将在2023年春季学期组织第二轮结题答辩,第二轮答辩仍未参加或未通过的,该课程不通过。

2、对于未受“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而参加科研工作的本科生,如果符合《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的要求,可以申请本科生科研学分。准备申请的学生请于10月6日前向导师所在院系的本科生科研负责老师提交研究论文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由院系负责老师将项目基本信息、研究论文的电子文档邮件至学校教务部。由教务部进行系统项目添加,添加后学生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64/benyan 进行结题内容上传等操作,最后由导师、院系并完成审核。审核合格后,与参与2023年本科生科研结题的学生一同进行答辩工作并完成学分和成绩的认定。

申请导师在国发院的同学请务必在10月6日前将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发送到llchen@nsd.pku.edu.cn。

3、课程学分及成绩

(1)2022年立项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

未完成结题,平时成绩低于60分,或者答辩未通过者,“本研课程”的成绩按2学分课程0分记载。

顺利结题并答辩通过的学生,“本研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平时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50%)4学分记载。

(2)2022年立项北京大学“短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

未完成结题,平时成绩低于60分,或者答辩未通过者,“本研课程”的成绩按1学分课程0分记载。

顺利结题并答辩通过的学生,“本研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平时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50%)2学分记载。

三、缓考结题及未完成结题的情况处理

缓考: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3),经过导师签字同意,院系盖章审核,由院系连同审核汇总表一并提交,院系须在审核汇总表中备注标明缓考项目。缓考结题时间将在2024年3月初开始,请缓考的同学留意教务部官网通知。

申请缓考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期次的优秀评选;缓考结题时,国发院考虑缓考情况给予学分和成绩。

 

四、优秀本科生科研项目评选工作

1、学生申报:在完成本科生科研结题材料提交后,学生于2023年10月21日-11月17日期间登录本科生科研系统完成优秀项目申请。

2、 导师推荐:项目指导老师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在系统内对申请优秀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评语。

附件:

附件1:结题论文格式参考

附件2: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案例表格

附件3:本科生科研训练”结题缓考申请表

附件4: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

附件5: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结题操作流程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教务部通知:https://dean.pku.edu.cn/web/notice_details.php?id=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