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8 02:59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16年立项的本科生科研项目中期审核工作已经开始,请立项同学在本科生科研网站上查阅"关于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http://dean.pku.edu.cn/urtpku/inform_show.php?id=1488771729&title=%E5%85%B3%E4%BA%8E%E5%8C%97%E4%BA%AC%E5%A4%A7%E5%AD%A6%E2%80%9C%E6%9C%AC%E7%A7%91%E7%94%9F%E7%A7%91%E7%A0%94%E8%AE%AD%E7%BB%83%E2%80%9D%E8%B5%84%E5%8A%A9%E9%A1%B9%E7%9B%AE%E4%B8%AD%E6%9C%9F%E6%A3%80%E6%9F%A5%E7%9A%84%E9%80%9A%E7%9F%A5 ,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要求,于4月10日之前完成中期进展报告的提交工作,或按规定履行变更/退出手续,并将相应的指导老师签字后的纸质材料交到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

请同学们在4月10日前向导师、学校本科生科研训练工作网(网址:http://dean.pku.edu.cn/urtpku)和 ftp://162.105.131.75 提交中期进展报告。 中期进展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简要介绍课题研究内容、目前进展状况及是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等。如果是“教师指导下的小组研究”,小组成员要有明确分工,并在中期进展报告中进行说明。具体格式见附件3。 如果有些同学的研究内容与申请项目时提交的研究内容有所变化,或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申请变更指导教师、退出“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等情况,请征得导师同意后,提交变更退出   申请表(附件4),由变更后的导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变更后导师所在院系公章,交由该院系留存。变更导师的,还应获得原导师允许并签字,两任导师所属院系不同的,应由原导师所在院系在原导师签字处盖章确认(请原导师所在院系留存复印件备案)。 请承担上述资助项目的指导教师有关本院系中期检查工作的安排,提醒导师按时完成项目中期评议并填写评议意见(见附件3)。 中期检查合格者,教务部将拨付全部资助经费至指导教师所在院系,由院系将资助经费拨付指导教师处。 中期检查工作之前申请退出或者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资助项目。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者,学校将按其选修“研究课程”的成绩为“0”分记入学校教务系统个人成绩单,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

本文所列附件详见链接教务部关于中期审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