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承泽未来学者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7 05:17    来源:

为充分利用国际优质学术资源,进一步培养国际化人才,让学生在不断接触学科前沿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国家发展研究院为学院本科生设立“承泽未来学者计划”,选拔、推荐学生在本科毕业后参与国际一流大学的助研或Pre-doc项目,并给予资助。

 

一、    项目计划

国家发展研究院与国际合作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根据合作院校的研究方向及学术要求,在本院三年级本科生中选拔有志于在海外进行经济学研究的学生,推荐其完成本科学业后,在合作院校完成为期一年的研究助理或Pre-doc项目。国发院与合作院校将共同出资资助一定名额的学生。

 

二、    申请和评审

1、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为我院经济学专业(国家发展方向)本科三年级学生,须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学术基础。

(2)  申请人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

(3)  申请人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发展研究院本科生境外交换项目学费及生活补助。

(4)  申请人需具备合作院校要求的工作能力。

2、      申请时间:

每年春季学期,学院公布当年合作项目具体要求及名额。学生于5-6月提交申请。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年工作安排调整。

3、      申请及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表,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个人研究兴趣陈述、可证明本人学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体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

(2)  国发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有必要时将组织面试进行选拔。

4、      获评人员义务:

(1)  获评学生须认真学习,如期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优秀的成绩,具体以各项目的要求为准。

(2)  获评学生应在大四春季学期4月前完成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成绩标准线:托福:90,GRE:310,雅思:6.5。

(3)  获评学生可根据本人学业发展调整个人计划,但必须在毕业当年4月20日之前确认是否参与项目。

 

三、    国发院资助方案

1、      资助范围:项目期限内(不超过12个月)的生活补助及交通补贴。

2、      资助标准:

(1)  生活补助:参照当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地区确定具体金额。港澳台地区参考亚洲其他消费水平相当地区的标准。

(2)  交通补贴:1万元人民币。

3、      资助方式及管理:

(1)  根据具体项目合作方案确定的项目时长核算费用发放资助。具体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实施。

(2)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票、出入境记录、项目启动证明文件等资料。

(3)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发院提交项目总结汇报。

 

 

四、    相关管理

学生本科在读及参与项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国发院及合作院校可取消其资助资格,并有权要求学生退还已发放经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

3、在研究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

4、未按要求完整完成项目;

5、其他有损北京大学及合作院校声誉的行为等。

 

五、本方案由国家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