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双学位/辅修毕业须知

发布日期:2019-03-19 03:22    来源:

2019年预计毕业学生范围

1、校内(含医学部)双学位/辅修2015级主修专业四年制学生

2、校内(含医学部)双学位/辅修2014级主修专业五年制学生

3、医学部双学位/辅修2013级主修专业六年制学生

4、校外双学位2016级学生(2019年无法毕业则须终止学习)

5、校外双学位2017级学生(希望于2019年毕业的学生)

6、校内(含医学部)双学位2018年申请延期毕业学生(2019年无法毕业则须终止学习)

 一、毕业学分核对请点击

二、预毕业申请流程请点击

三、延期毕业申请请点击

四、双学位/辅修退学和双学位转辅修申请请点击

五、多交学费退学费流程请点击

六、毕业典礼请点击

七、学位证发放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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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毕业学分核对

1、毕业要求

2016年(含)之前开始修读经济学双学位/辅修的学生毕业要求详见链接:http://www.nsd.pku.edu.cn/jxxm/bks/jxgl/jxjh/sxw/266151.htm

 

2017年开始修读经济学双学位/辅修的学生教学计划详见链接:http://www.nsd.pku.edu.cn/jxxm/bks/jxgl/jxjh/sxw/266149.htm

 

1)双学位毕业要求

15-16年开始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修满45学分;修满双学位必修课。双学位必修数学课程:微积分、概率统计(校外双学位学生需免修微积分课程)。双学位必修经济学课程: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17年开始修读双学位的学生通过双学位选课通道选课修满40学分;修满双学位基础课和必修课。双学位基础课程: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B)(二)(校外双学位学生需免修这两门课程,校内双学位学生通过双学位选课通道选修这两门课程可算入双学位选修课学分)。双学位必修课程: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

2)辅修毕业要求

15-16年开始修读校内辅修学生修满32学分;修满辅修必修课。辅修必修数学课程为:微积分、概率统计。辅修必修经济学课程: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

17年开始修读校内辅修学生修满26学分,要求学生自行修读先修课程: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B)(二)。辅修必修经济学课: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

2特别注意事项

1)数学课注意事项

15-16年开始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主修专业已修或将修C类或C类以上数学课则必须不得在双学位选修相应数学课,免修学分须用其他选修课补齐。

17年开始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主修专业已修或将修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B)(二)及以上数学课则必须不得在双学位选修相应数学课。

2)经济学类课程注意事项

如在其他院系或国发院通选课已选经济类课程,在经济学双学位选课时应注意:

a.选修经济学院经济学原理()(三学分)及经济学原理()(三学分),则应当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四学分);若只选修其中一门,则仍需选修。选修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四学分),则应当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四学分)。

b. 选修国际关系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原理课程不可以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课程。

c.选修国际关系学院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不可以免修双学位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课程。

d.选修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计量经济学课程,不可以免修双学位计量经济学课程。

e.选修过国发院开设的《经济学原理》、《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社会经济调查理论方法与实践》等课程,则不应在双学位重复修读相应课程。

315-16年开始修读双学位和辅修的学生重修课学分问题

注一:2017年秋季学期课程学分调整后,相关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如下:

a.2017年秋季学期之前已修读课程,按照原学分计算;

b.2017年秋季学期起修读课程,按照新学分计算;

c.2017年秋季学期起重修、缓考重修课程,重修、缓考重修后课程按照新学分计算。关于因不及格、缓考而需要重修的课程成绩记载方式,《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重修获得的成绩,在成绩单中予以标注。

d.由于学分调整,多数课程从原4学分调整为3学分。如果学生已经在本学期之前选修过国发院开设的同名课程,并且成绩已经及格,请不要重复选修。否则第二次所选课程无法计入毕业学分。

注二:已缴纳48学分学费的学生,将在毕业学期退返未修读学分的相应学费。

3、如果你对于自己的学分或成绩有任何不确定,请在工作日9:00-12:00,13:30-17:30致电:6275897862753082EMAIL: llchen@nsd.pku.edu.cn, 或者直接到双学位办公室进行核对。

 

二、预毕业申请流程

1、填写预毕业申请:请预计2019年毕业的双学位和辅修学生于即日起至20194121600登录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s.nsd.pku.edu.cn/补充完整个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申请。(请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登记信息放入档案馆。)

2、填写毕业去向:即日起至毕业前,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将开启毕业去向收集功能,2019年毕业生可随时更新个人毕业去向,这部分信息将进入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信息平台,以便校友部继续为大家提供服务。请务必填写。

3、查看预毕业申请审核结果:请于2019416-19日登录信息服务平台查看毕业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并按审核结果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若有任何问题,及时与双学位办公室联系。

4、多交学费退学费流程:详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三、延期毕业申请

1、计划申请延期毕业的校内双学位学生需自查截止20196月预计取得的学分数可达到双学位教学计划总学分的90%,即教学计划是40学分者,需修满36学分;教学计划是45学分者,需修满41学分;否则延期申请无法审核通过。达到标准者可于即日起至20194121600登录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校外双学位最长三年取得学位,不可申请延期。

2、网上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后,请于2019622-624日登录信息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部分毕业生在本学期有选课,需要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才可确定是否符合延期标准)。

附: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校内双学位项目学生:在本科的主修专业规定学制内毕业时,未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但取得的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数90%(含)以上者,可申请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以旁听形式补修所缺课程,经考试获得规定学分,符合双学位条件的补授双学位证书。学生回校学习、参加考试、交通、食宿等自理。旁听学费标准为500/学分,已通过双学位学费交纳部分应扣除。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自2015年起,辅修证书须与主修专业毕业证同年取得,辅修学生不可延期,双学位学生延期期间不可转辅修。

 

四、双学位/辅修退学和双学位转辅修申请

1、请需要申请双学位退学或转辅修的校内双学位同学于即日起至20194121100登录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校本部的同学还需在校内门户提交申请,校内门户-个人业务-教务部业务-申请辅双异动)。校外双学位同学不可申请转辅修。

2、确定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请带学生证于2019412日上午900-1130在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若涉及退费,请在412900-1130一并完成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3、办理完成转辅修手续的同学需一并提交毕业申请。

4、办理双学位/辅修退学和双学位转辅修的同学若曾获得国家发展研究院的助学金,需将助学金退回。相关流程请提前与双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62758978 邮箱:llchen@nsd.pku.edu.cn)

 

五、多交学费退学费流程

1、需要退学费的双学位同学请提前下载附件 在读学生学费明细-19春交费后公示 核对学费信息,有疑问请及时联系62758978

2、确认学费信息无误后,请于2019410日之前在问卷https://www.wjx.top/jq/36200215.aspx 中准确填写个人银行卡信息,所退学费将在本学期结束之前转入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卡(在学期结束前,请勿注销该银行卡,否则,退费转卡将失败)。请务必认真填写银行卡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否则,退费转卡将失败。

由于毕业生人数众多,请务必在410日之前填写问卷信息,便于办公室提前将需退费学生的信息打印出来供同学们核对签字确认,减少大家现场的排队时间。

3、填写银行卡信息后,请学生本人于2019415900-11301330-1700持学生证和银行卡在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签字确认。(已在412日办理转辅修和退学手续的同学不必重复办理)

注:本次退学费仅针对预计2019年毕业的同学,其他在读同学因教学计划从48学分调整为45学分需退学费者,请在本人毕业学期办理。

六、毕业典礼

2019年国家发展研究院毕业典礼暂定于629日举行。双学位办公室将会为毕业生亲友准备邀请函,具体安排请关注国发院本科生主页相关通知。

七、学位证发放

预计于201971-2发学位证,届时需凭主修专业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由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和流程请关注国发院本科生主页相关通知。

 


相关附件:
  • 在读学生学费明细-2019年春季学期交费后公示(不含延期学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