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双学位/辅修毕业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6-03-29 04:28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一、2016年预计毕业学生范围

1、校内(含医学部)双学位/辅修2012级主修专业四年制学生

2、校内(含医学部)双学位/辅修2011级主修专业五年制学生

3、医学部双学位/辅修2010级主修专业六年制学生

4、校外双学位2013级学生(今年必须毕业)

5、校外双学位2014级学生(希望于2016年毕业的学生)

6、校内(含医学部)双学位/辅修2011级申请延期毕业学生

二、毕业申请流程

1、请预计2016年毕业的双学位学生于2016年3月31日10:00至2016年4月14日16:00登录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s.nsd.pku.edu.cn/(用户名密码与选课平台相同)补充完整个人信息,并申请毕业。(请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该信息将作为学籍信息放入档案馆及个人档案)

2、请于2016年4月25日-27日登录信息服务平台查看毕业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并按审核结果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若有任何问题,及时与双学位办公室联系。

3、确定提交毕业申请后,请于2016年4月12日—4月14日9:00-11:30,13:30-17:00前往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缴纳100元毕业费(现金,可代缴)。

三、延期申请

1、计划申请延期毕业的校内双学位学生需自查截止2016年6月预计取得的学分数可达到双学位教学计划总学分的90%,即教学计划是40学分者,需修满36学分;教学计划是44学分者,需修满40学分;教学计划是48学分者,需修满44学分,否则延期申请无法审核通过。达到标准者可于2016年3月31日10:00至2016年4月13日16:00登录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校外双学位最长三年取得学位,不可申请延期。

2、网上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后,请于2016年6月21日-22日登录信息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部分毕业生在本学期有选课,需要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才可确定是否符合延期标准)。

附: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校内双学位项目学生:在本科的主修专业规定学制内毕业时,未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但取得的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数90%(含)以上者,可申请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以旁听形式补修所缺课程,经考试获得规定学分,符合双学位条件的补授双学位证书。学生回校学习、参加考试、交通、食宿等自理。旁听学费标准为500元/学分,已通过双学位学费交纳部分应扣除。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自2015年起,辅修证书须与主修专业毕业证同年取得,辅修学生不可延期,双学位学生延期期间不可转辅修。

四、转辅修申请

1、请要求申请转辅修的同学于2016年3月31日10:00至2016年4月13日16:00登录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辅修申请。

2、确定提交转辅修申请后,请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前往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分核对

1、双学位毕业要求:11年前开始修读校内双学位学生修满44学分/12-13年开始修读校内双学位学生修满40学分/14年开始修读校内双学位学生修满48学分/校外13级学生修满44学分/校外14级学生修满48学分;修满双学位必修课;总绩点2.0以上。双学位必修数学课程为:微积分、概率统计。双学位必修经济学课程为: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2、辅修毕业要求:校外双学位学生修满32学分;修满辅修必修课。辅修必修数学课程为:微积分、概率统计。辅修必修经济学课为: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

3、请同学在校教务网http://dean.pku.edu.cn/认真核对个人学分情况,如果你对于自己的学分或成绩有任何不确定,请打电话:62758978、62753082,E-MAIL: llchen@nsd.pku.edu.cn, 或者直接到双学位办公室进行核对。

 4、学分核对注意事项:

如主修专业已修或将修C类或C类以上数学课则必须不得在双学位选修相应数学课,免修学分须用其他选修课补齐。

如在其他院系或国发院通选课已选或将选经济类课程,在经济学双学位选课时应注意:

(1)选修经济学院经济学原理(Ⅰ)(三学分)及经济学原理(Ⅱ)(三学分),则应当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四学分);若只选修其中一门,则仍需选修。选修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原理(四学分),则应当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四学分)。

(2) 选修国际关系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原理课程不可以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课程。

(3)选修国际关系学院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不可以免修双学位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课程。

(4)选修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计量经济学课程,不可以免修双学位计量经济学课程。

(5)选修过国发院开设的通选、公选课《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社会经济调查理论方法与实践》等课程,则不应在双学位重复修读相应课程。

六、毕业典礼

2016年毕业典礼暂定6月19日。双学位办公室将会为毕业生亲友准备邀请函,具体安排请关注双学位主页相关通知。

七、毕业去向

2016年3月31日起,双学位学生信息服务平台将开启毕业去向收集功能,届时至毕业前,2016年毕业生可随时更新个人毕业去向,这部分信息将进入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信息平台,以便校友部继续为大家提供服务。请务必填写。

八、学位证发放

预计于2016年7月5日-6日颁发学位证,届时需凭主修专业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由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和流程请关注双学位主页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