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图像采集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补照照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4 04:59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全体2016届本科毕业生请注意:

   根据教育部对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我校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数码图像采集工作统一由教育部委托的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完成。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图像文件将用于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系统,没有照片的教育部规定不能上报毕业数据,不能电子注册。

凡预计于2016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包括12级普通本科生和留学生、因故随12级毕业的11级本科生、13级提前毕业的本科生、14级软件学院二学位学生、国家发展研究院的校外双学位学生),若未在上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图像采集,则请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自行前往中国图片社照相。希望毕业班的同学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一定要按时完成图像采集,谢谢同学们的支持与合作。

1、照相地点:中国图片社,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地铁四号线宣武门站H出口往南50米。

2、图片社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3、费用:每套(8张2寸)20元。

4、毕业生在前往照相时,一定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学生证,现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留学生、港澳台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注意事项:

1. 图像采集数据每年由教育部统一封存,当年有效。

2. 往年已参加过图像采集、现预计于2016年7月毕业的同学,必须参加此次照相。

3.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建议着深色正装,整洁自然。勿浓妆艳抹、勿长发遮面、勿侧身侧脸。

4.照片由教务部统一领取,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剩余照片在上述工作完成后退回各院、系。

5. 有问题可在工作日与教务部联系解决,电话:6275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