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从计划走向市场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北京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的刘强硕士在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致福轩做了题为《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改革—从计划走向市场》的学术报告。摘录如下。
解放前我国的高等学校既有公立也有私立,而且私立学校占很大的比重。一九五一年之后,国家开始实施院系调整,以一刀切的方式在短短两三年内将所有的私立高校改为公立。私立学校突然公有化有政治和意识形态、资金来源、学生生源等多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在经济发展上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而私立高校与这种战略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协调性。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的工程技术人员,而私立高校以市场需要为导向设置系科,偏重文科而理工科较少,不能为战略目标服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需要压低劳动力成本,这也和私立学校收费高相冲突。在这种条件下,为了改变私立高校的科类结构,降低劳动力培养成本,国家最直接且成本最低的方式就是接收私立高校并将其公立化。于是,政府从1951年下半年开始借院系调整之机将所有的私立高校收归公有,达到了在高等教育方面为赶超战略服务的目标。
计划模式下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免费上学,2.毕业生就业的计划分配体制,3.高校统一招生体制。这种运行机制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工程技术人才,从人力资源方面保障了国家的赶超战略的实施,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在这种运行机制下,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来反映高等学校的经营管理情况,高校缺乏提高质量、改进管理的积极性,彼此之间缺乏竞争。政府通过加强对高校的微观控制来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编写统一的教材,拟订统一的教学计划,取消高校在财务和人事上的自主权,使得高校实际上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这种做法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政府对高校的监督管理,但又带来更多的问题。高校的学术自主权被剥夺,学术的独立性遭破坏,教学和科研的发展受到影响,高校低效率使用资金,学校内部人浮于事,犯上了改革前国有企业的通病。
经济改革对高教体制产生了冲击。在毕业生分配机制方面,企业以市场竞争为导向,需要大量的人才,而高校以国家赶超战略为导向的人才结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毕业生希望自主择业,统一分配的办法影响毕业生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希望通过与学校直接协商的方式来获取人才。在招生体制方面,人民收入的增加导致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增加,这与高校有限的招生名额相冲突;高校需要吸收资金扩大教育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在8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高教体制改革。改革后,计划招生体制和毕业分配体制形成了国家计划招生和自费生、委托培养生以及定向招生的双轨制。但是,这种制度安排也导致了许多问题。首先涉及到高教机会均等的问题,许多人认为自费生和委培生以钱买分数破坏了公平性;其次存在高校的机会主义自利行为,高校对自费生收取的学费高于培养他们的边际成本,因此高校对招收自费生积极性很高,因此存在压缩计划招生、扩大自费招生的动力,这与政府的目标相冲突。由于存在以上不足,政府于1993年后逐步实行了招生并轨的改革。实行普遍的收费上学,价格上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在这种并轨后的价格管制下,高校失去了招收普通学生的积极性,而对举办自考辅导班、培训班的积极性却高涨起来,形成了变相的更低效的双轨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之间要引入竞争。在高等教育市场上,高校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并收取合理的学费,学生支付学费和用高考分数选择所需的高教服务;在科技和社会服务市场上,高校通过提高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质量来吸收客户;在政府资金分配上,高校通过出色地完成政府教育计划来取得教育拨款。
教育行业生产周期长,人们对教育质量的信息的获取主要通过对教育结果的观察来进行,而教育结果不只取决于教育质量也取决于受教育者的素质。教育行业的特殊性造成高等教育市场信息不完全,在信息不完全情况下的市场竞争中,质量高的学校受逆向选择的影响而处于不利地位,受到质量差的学校的排挤,这影响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解决信息不完全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和专门的社会独立评估机构来提供高教信息。
政府应在高等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高等教育具有部分的公共产品性质,政府应通过拨款来承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政府应通过向社会提供信息和加强高教立法来促进和规范高教市场的运行。
目前高校毕业生分配已经市场化,在招生方面高校也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国家仍然对价格和招生名额等方面实行一定程度的计划控制。虽然进行高教体制市场化改革会在短期内引起高教市场上的混乱,如期骗、暴利等不良后果,但从长远来看,它将提高中国高等教育的总体水平。我们应该付出一定成本,加快高教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