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润专栏】汪浩:降低数据交易成本,推动数据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2-12-22 01:42    来源:

摘要:数据是数字经济中广泛使用的生产要素,通过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供应,能促进数据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与其他要素相比,数据的交易成本比较高,降低数据交易成本的关键在于解决数据使用的外部性问题,除了加强与数据相关的法规体系建设,还应鼓励交易中介提供可靠的合规咨询服务。

在微观经济学里,生产要素经常泛指在生产过程中用到的投入品,但人们也经常将生产要素归结为几大类重要投入品,如土地、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技术等。在一个经济体中,这几类要素的供应经常由自然条件或发展历史决定,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例如土地和矿产资源主要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而人力资本、实物资本和科技等是长期积累形成的。

要素禀赋对社会分工有决定性的影响。当一个经济体中某种要素的供应比较丰富时,密集使用该要素的产业就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并在区域或国际市场上形成比较优势。例如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或地区大量生产并出口粮食,简单劳动力丰富的国家专注于生产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通常在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上有竞争优势,而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则生产并出口矿产品。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一种新的要素在生产活动中越来越重要,这种要素就是数据。数据的定义可能很广泛,但典型的数据一般指各种对历史状态的记录,以及在此基础上加工形成的信息产品。数据作为一种高度多样化的产品,可以密集使用在很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包括产品研发、市场营销、金融保险,医疗服务,科学研究等。

数据要素在近年来得到很多关注,是因为与数据有关的技术在最近一、二十年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使得数据的收集、整理、储存的成本大幅下降。社会上逐渐形成了规模大、质量高、用途广的数据,这些数据潜在地可以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做出很大贡献,因此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新的重要资源。

如果一个经济体中有大量低成本、高质量的数据可供使用,那么大量使用数据作为投入品的“数据密集型”产业就会迎来比较快的发展。数据的用途极为宽泛,因而数据密集型产业的覆盖面也很广,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很多方面,并且越来越深入。数据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更多体现为国家整体实力的上升。

数据并不直接存在于自然界中,没有哪个国家天生有数据资源禀赋。数据是人们通过一定方式生产出来的,经常伴生于其他日常经济活动。数据要素的供应一方面取决于经济结构是否适合数据的生产,例如是否有便于收集数据的大型数字平台,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经济体制是否有利于数据的有效配置,特别是能否降低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成本。

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当然主要依靠市场力量,但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国际国内数据市场的发展都表明,数据产品的交易成本很高,非常不利于数据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数据在使用上的“外部性”,即当一个主体使用某个数据产品时,经常对其他无直接关系的主体产生利益上的影响。

数据产品的使用经常对消费者隐私和国家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数字平台或其他市场主体收集,而消费者大多不希望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广泛传播,有时也不希望企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用于“精准营销”等商业活动。但另一方面,消费者又希望通过出让部分个人信息,换取一定的便利。由于现实的复杂性,消费者出让数据的成本和收益都是模糊不清的,很难做出明智的选择。

在消费者使用各种APP时,经常要先签署知情同意书,但绝大多数消费者不太可能仔细阅读晦涩冗长的法律文件,一般都会直接点击同意。这些法律文件中很可能包括不利于消费者隐私保护的条款,而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的消费者并不知情。这样就构成一个悖论,一方面消费者经常会轻率同意出让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当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依法”滥用时,消费者又会提出“合理”抗议,政府很难坐视不管。这笔糊涂账不利于数据交易市场的发展,市场主体也很难自行解决这个问题。

解决隐私问题的一个常见思路是要求对企业先对数据产品进行“脱敏”处理,隐去各种与消费者个人有关的信息,然后才可以交易。这个思路在某些情况下是适用的,特别是当敏感信息的商业价值不大时。但是至少有两个问题,一是安全标准越高,需要隐去的信息越多,而什么是合适的安全标准难以确定;二是数据在完成脱敏处理后,其使用价值有可能大幅降低。另一个思路是开发“隐私计算”或“联邦学习”技术,实现在不泄露数据本身的前提下,提供基于数据的服务。这个思路当然也很有潜力,但同样面临隐私界线难以确认,以及部分数据价值无法实现的问题。

数据产品的使用也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国家安全的概念同样也比较模糊,难以把握其广度、深度和时间跨度。一个在当前看似合理合法的数据交易,也可能在将来某个时候被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滴滴出行”因在海外上市过程中,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而被严厉处罚,这个事件的发生无疑是因为企业的疏忽,但也体现了国家安全红线不易把握的特点。对于市场主体而言,这种担忧经常足以说服他们远离大型数据交易。

除此之外,数据使用的外部性还有很多。例如,地图企业利用出行大数据改善交通导航服务,可以帮助解决城市拥堵问题,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科研机构利用数据产品推动科学研究,可能启发其他科研机构,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企业使用数据产品进行商业开发,经常会削弱其竞争对手。这些外部性现象要么导致对相关数据的需求低于社会最优水平,要么相反。

从传统经济学理论的角度看,政府解决数据外部性问题有两个基本办法,一是(广义的)“确权”,即通过法律法规对数据市场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划分,在此基础上重构交易体系,找回“消失的市场”,实现最优交易。二是(广义的)“庇古税”,即采用国家强制手段,直接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进行调节,包括限制可能侵害个人隐私或国家安全的数据使用行为,而鼓励有社会效益的行为。

但是由于数据产品的特殊复杂性,“确权”和“庇古税”的操作难度都比较大。例如,数据的产权或权利不清一直是阻碍数据市场发展的老问题,数据到底应归属于个人、企业、还是政府,所谓的数据知情同意权、访问权、被遗忘权、限制处理权、拒绝权等各种权利应如何配置等,在各个领域的专家之间存在很多争论,难以达成共识,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可能恰恰是数据使用上的各种复杂的外部性。又如,在消费者隐私保护和国家数据安全方面,法规条文一方面很难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而清晰的刻画,另一方面也不可能提前预见现实世界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特殊情况,这为执法带来困难。因此,单靠法规体系和执法机构来规范数据产品市场,难度较大。

另一个可能的思路是建立有政府认可的咨询机构,在案例层面为数据交易各方提供合规建议。这样的机构在利益上独立于市场主体,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同时在法规解读上具有权威性,能够帮助市场主体判断法规界线,消除模糊空间,缓解合规焦虑,鼓励他们参与数据市场交易。

这种安排还有助于提升数据交易的规模和质量。同样的数据,在某些使用者手上是安全的,而在其他使用者手上则可能存在各种安全问题。简单地阉割数据虽然保证了安全,但也牺牲了价值。通过具体评估使用者资质,决定适当的交易方式和产品类型,可以最大化数据价值。

在实践上,“数据交易所”或许就是提供合规咨询服务的合适主体。帮助数据交易各方筛选交易对手、敲定交易条款、监督合同执行、调解合同纠纷,无疑是数据交易所能够提供的最有价值的服务之一。能否提供合规咨询,可能是一个数据交易所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当然也只有研究能力很强的交易所拥有这种服务能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