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益平:新发展阶段的数字金融与数字治理

发布日期:2023-04-27 03:47    来源:

数字化时代呼啸而来,正在重新定义经济结构、金融效率与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将出版的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旗下新金融书系新作《数字金融与数字治理》,围绕新时代背景下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机遇、挑战以及治理展开分析。

本书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主编,重点讨论了六方面内容:数字经济与数字普惠金融、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货币发展与数字人民币、数字金融的监管框架与规则、数据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平台发展与反垄断。

《数字金融与数字治理》
黄益平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黄益平在本书序言中表示,传统金融支持转型中的实体经济有两个明显的短板:支持经济创新的能力不足及服务普惠客户的能力不足,改善以上两个短板,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急迫的工作,而数字金融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中,黄益平对新发展阶段的数字金融业务形态提出了四方面展望:❶ 早期的数字金融创新主要是由科技公司自发推动,未来的数字金融创新主体或将转向持牌机构;❷ 过去的数字金融创新主要基于消费互联网展开,未来除了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也可能会得到长足发展;❸ 过去数字金融创新的主要突破口在普惠金融领域,未来除了仍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主要任务,也可能将一部分重心转向支持创新活动;❹ 过去数字金融创新主要是在境内,未来数字金融能否在推动跨境支付、投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有效地检测甚至控制金融风险,是非常值得期待的创新方向。

序言

文 | 黄益平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首要任务。因此,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急迫的工作。

我国在1978年底开始推进经济改革政策时候,只有一家金融机构,即一身多任的中国人民银行。1984年初,人民银行一分为二,商业运营部分纳入了新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政策工作部分留下作为新的中央银行,这才算正式开启了金融改革政策。四十多年过去,我国已经建立起了非常完整的金融体系,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应有尽有。但与其他的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这套金融体系具有几个非常突出的特征,即规模大、管制多、监管弱、银行主导。

在开始的三十年间,这套看起来尚不十分完善的金融体系有效地支持了我国的经济增长与金融稳定。不过在最近十年间,矛盾变得愈加突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断减弱,具体反映在边际资本产出率翻了一番,即金融效率下降了一半;二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所上升,从股市到汇市,从影子银行到地方融资平台,从互联网金融到中小银行,多个领域发生了风险事件。

金融效能下降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从金融体系本身看,原先就存在的效率损失等矛盾变得日益突出,政府兜底难以为继,而且还引发了新的道德风险问题,即金融机构因为知道政府会兜底,反而会放松对风险的防范。从实体经济看,我国经济刚刚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在要走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这个过程中,经济本身也在发生变化,增长模式正从要素投入型转向创新驱动型。增长方式变了,金融模式也需要随之改变,而这应该就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目的。

数字金融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金融支持转型中的实体经济有两个明显的短板:支持经济创新的能力不足及服务普惠客户的能力不足,改善这两个短板对于我国经济形成“双循环”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国内经济大循环的核心是供求两方面良性地循环起来,供给质量的关键是创新与效率,而需求稳定的基础是共同富裕。如果国内经济大循环能够顺畅地运转起来,我国经济就可以持续增长,国内市场甚至可以成为全世界共享的大市场,这样国内经济大循环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就可以找到一个新的耦合点。

我国数字金融的起点,应该是2004年底阿里在线上推出支付宝。2013年中上线的余额宝则成为了后来被定义的“互联网金融元年”。过去的发展经历表明,一方面,我国的数字金融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诸如移动支付、大科技信贷等业务,实实在在地填补了传统金融服务中的空白,让没有信用卡的老百姓拥有了便捷的支付手段,让许多“信用白户”获得了贷款,甚至开始积累信用记录。这些业务在服务普惠客户、支持实体经济方面的创新,可以说是革命性的,有些还走在了世界前列。数字人民币虽然还没有正式推出,已经成为各国央行关注、学习的对象。

另一方面,数字金融的发展也制造了不少新的问题。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就是一个重要的反面例子,从2007年第一家平台上线,到总平台数一度达到六千多家,再到2020年整个行业被清零,其依然留下了许多尚未处置完毕的问题。其它数字金融业务领域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现象也不少。过去几年监管部门对数字金融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现在提出来实现监管全覆盖,确实是必要的。

当前数字金融正在走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业务形态可能会发生一些大的变化。

第一,早期的数字金融创新主要是由科技公司自发推动的,例如支付宝、京东白条、微粒贷等公司。未来数字金融创新的主体可能要转向持牌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资机构等。当然,许多科技公司如果要持续从事金融业务,也需要获得相应的牌照,野蛮生长的阶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任何金融业务都必须纳入监管框架之中。

第二,过去数字金融创新主要是基于消费互联网展开的,这主要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国最为活跃的大科技平台公司都集中在消费领域,比如电商、短视频、外卖、社交等平台。许多金融服务都是准对消费者个人的,即便有一些所谓的小微贷款,主要也是基于零售业务的逻辑。未来除了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也可能会得到长足的发展,这样类似于供应链金融之类的产业金融服务就会获得新的发展机会,而这样的金融服务直达实体经济,可以更好地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

第三,过去数字金融创新的主要突破口在普惠金融领域,移动支付、大科技信贷甚至数字人民币,核心价值都体现在普惠。将来发展普惠金融仍然是数字金融的主要任务之一,但也可能将一部分重心转向支持创新活动。

比如近年成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宗旨是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然而,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的难度甚至要大于到银行贷款的难度,原因在于前者更不容易降低信息不对称。数字金融如果能够在形成大数据信用风险评估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大数据投资分析的模式,对于支持创新企业融资,可能可以发挥更加直接的支持作用。

第四,过去数字金融创新主要是在境内,但“双循环”必然要涉及国际经济大循环,数字金融能否在推动跨境支付、投资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能够有效地检测甚至控制金融风险,是一个特别值得期待的创新方向。

进入新阶段的数字金融,归根到底还是要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技术的应用,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无数的想象空间,我国的数字金融做得相对比较好,一是因为实体经济有实实在在的需求,二是因为数字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发达,三是政府愿意支持创新活动。这三条对未来的数字金融发展依然十分重要,同时还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过去的经验是什么、教训又是什么,未来应该如何持续往前走,这些问题以及许多相关的问题都迫切需要获得好的回答。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的成员们对于数字金融问题有很多很深入、很独到的分析与思考,现在结集出版,希望能参与全社会对这个话题的讨论,共同推动数字金融助力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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