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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胤:数字平台对消费复苏的价值
发布日期:2023-03-27 02:22 来源:
防疫政策的调整让旅行和聚餐重新成为人们的重要消费选项,而各类数字平台则将这种向往和需求积极变为现实。流媒体、社交和资讯平台通过分享“种草”具化了消费的多种可能,旅游和票务平台提供了出行、住宿、游玩的一站式解决方案,餐饮和外卖平台让外出就餐和送餐上门都更为方便,电商平台则包纳了旅行和居家的多样消费选择。以上种种不难看出,数字平台在消费复苏上发挥的作用正日益突出。
当然,没有数字平台时,人们仍然可以就餐、旅游、消费。那数字平台的附加价值体现在何处呢?
数字平台的附加价值
首先,数字平台赋予了人们线上消费的选项,让居民的消费跨越了天气、地理距离和出行障碍的限制,平滑了消费曲线,也激发了更多消费需求。比如,原本的逛街购物因为雨雪天气而未能成行,现在通过电商和直播平台可以部分替代。“宅家一族”不想为了买午餐或奶茶而特地出门,现在通过外卖平台可以轻松搞定。对世界各地美好事物的喜爱,通过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可以越过万水千山送到家门。被延迟的、取消的、偶发的消费和体验,借助数字平台的力量可以转化为持续的、稳定的、日常的消费需求。消费场景变得更加多元,消费的品类变得更加丰富,消费体验也变得更加便利。
其次,数字平台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带动了消费的转型升级。从供给端来看,数字平台引发的跨界竞争颠覆了传统零售业和服务业,促进了传统行业进行转型升级,也增强了市场的竞争活力。数字平台进一步借助数字基础设施的普及打通全国乃至全球的市场,并通过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商家迅速扩大市场规模,促进商贸繁荣。此外,数字平台为跨地域、跨国境以及不同时段的用户提供了点评、反馈、互动的机制,有助于降低线上交易和“一锤子买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有力约束商家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行为。
从需求端来看,数字平台引领了消费形态的变化,促成了更多关于数字内容和服务的消费,从有形商品的消费转向无形的知识、思想、情感、精神等层面的消费,推动居民消费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从更深层次来看,数字平台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数字平台提供了公开、透明、便于查询、可预期的定价,引导全国各地的价格向这一基准靠拢,为消费者提供更低的价格、 更多样化的选择和更省心的服务。更关键的是,数字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担保和交易工具从金融角度保障了支付的安全性和交易的可靠性,多方面提振了消费者对平台商家的信任,从而转化出更多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中的消费。
最后,消费复苏和扩大内需最本质的动力来源是促进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而在数字时代,做大做强经济和提升国际竞争力都离不开数字平台的作用。消费的钱从哪里来?消费信贷只是起到跨时间调配资金的作用,而消费的总量最终还是取决于居民的收入水平。经济的发展才能带来人民收入水平的增加,健全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体系才能在更高层面上促进民生福祉的提升。
在数字经济大趋势和国际竞争新格局之下,平台企业是经济发展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下的中坚力量。从数字平台能发挥的作用来看,众多平台企业所属的互联网行业本身提供了许多高收入的职位,而数字平台提供的新兴、灵活、多元的就业、兼职和创业机会,有助于更广大的人群提高收入水平,增强消费信心。数字经济发展带动的劳动生产率提升,使创业门槛、获客成本和交易费用降低,从而拥有更大的潜力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许多研究都表明,数字平台在创造就业、鼓励就业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价值,在带动相关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平台经济的治理
当然,以上所述都是数字平台能达到的理想上限。正如所有市场行为一样,平台经济和平台企业的发展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而数字平台具备的交叉补贴、自然垄断、网络效应等特征让这些问题变得更加棘手。
现实中,平台经济和平台企业还有很多方面有待完善。例如平台企业要掌握好自营的边界,不要直接与中小企业争利。同时数字平台要回归初心,让消费者能更省心、省力、省钱地买到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并且能准确快速地搜索到需要的资讯和数字内容,而不是靠放大人性的弱点来盈利。再例如,平台企业要重视平台内部治理和规则的制定,承担起平台应负的责任,不要简单粗暴“一罚了之”,将矛盾转移到平台用户和终端服务人员之间。
平台经济和平台企业呈现出来的问题在过去几年中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而监管政策由弱转强再到常态化监管的演变路径,也反映出数字平台角色的复杂性和对平台企业监管的不易。北京大学平台经济创新与治理课题组在 2022 年出版的《平台经济:创新、治理与繁荣》一书中,针对平台经济和平台企业所发挥的作用和面临的问题,从经济学、金融学、法学、国际关系等多学科角度进行了分析,着重强调监管政策的目的是要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做强做优做大平台经济,而不是整垮平台企业。从学界角度给出了监管的建议。
当前常态化的监管规范,可以在发挥平台积极贡献的同时,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数据隐私和合法权益,保护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从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22 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作者|胡佳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助理教授、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 | 《商学院》杂志2023年2&3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