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洋 | 解读《政治秩序的起源》:政治秩序的核心要素和历史演进

发布日期:2020-07-31 11:37    来源:

题记:自2020年7月18日起,总裁读书会与北大国发院EMBA中心联合邀请北大国发院院长姚洋教授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连续解读《政治秩序的起源》(弗朗西斯•福山著)、《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和《西方将主宰多久?》(伊恩•莫里斯著)三本名著。第一期活动邀请到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刘瑜教授与姚洋教授对话。本文根据姚洋教授的主题演讲整理。

 

福山及其《政治秩序的起源》
 

首先简单讲讲弗朗西斯•福山这个人,以及他写作《政治秩序的起源》这本书的渊源。

 

福山是斯坦福大学讲席教授,日裔美国人,有着东方人的面孔,但实际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导师是哈佛大学非常著名的学者塞缪尔·亨廷顿 ---《文明的冲突》的作者,深得后者的赏识。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福山因写《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一书而成名,书中他认为世界历史将终结于自由主义民主。当时,苏东(前苏联及东欧)发生巨变,美国认为这是自己的胜利,所以福山在巨变时代的高峰写了这本书。可是这本书完成之后,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福山对于自己在《历史的终结》里的观点又做了一些修正。随后他研究非洲的国家建设问题,以及中国和日本的社会资本问题,后来写就了这本《政治秩序的起源》及其姊妹篇《政治秩序和政治衰败》,这两本书是他集十几年的思考完成的两本鸿篇巨著。

 

之所以选这本书来作为这个系列的第一本书介绍给大家,主要原因是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美国甚至欧洲的民主制度出现了很大的问题,福山对这个问题有很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中国是首先阶段性走出新冠肺炎疫情的国家,现在(2020年7月)回过头看当初武汉的封城措施非常及时,我国的抗疫在世界范围内至少是最成功的之一。这也引起了西方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讨论:为什么中国的制度能在抗疫中做得比别人好?同时因为中国走出疫情后开始对别国进行援助,西方也有人担心中国会把自己的体制传给其他国家。这背后其实还是所谓的西方民主制度和中国制度之间的争论。

 

疫情期间的新闻里,我们看到一位归国度假的博士后在武汉方舱医院的病床上读的一本书就是福山的这本《政治秩序的起源》。那位博士后的专业我记得是生物学,不同专业的人都对这本书有兴趣,体现出这个问题因为疫情而变得越来越重要。

 

政治秩序的三个要素
 

在《政治秩序的起源》里,福山另辟蹊径,不再讨论政体到底是民主还是非民主,而是讨论一个更加具体的问题——政治秩序。按照福山的说法,政治秩序包括三个要素:

 

要素一:强大的国家(capable state)
 

强大国家的第一个特征是国家要有一定的国家能力,即征税能力、提供公共品的能力,对外发动战争或者抵御侵略的能力。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在清朝末期是没有国家能力的,因为那时征税已经非常低,也无法提供公共品,更没有能力抵御外敌的入侵。现在非洲的很多国家也没有这种国家能力。福山研究过非洲的国家能力建设问题,他把这个概念引用进这本书。

 

强大国家的另一个特征是非人格化的国家机器。现代国家一定是化家为国,建立官僚体制,选贤任能。国家的运作是非人格化的。

 

要素二:法治(rule of law)
 

法治内涵的第一点是为社会、经济和政治交往提供可以预见的规则,这对于任何运转良好的社会都是必需的。第二点对于福山来说更加重要,他也在书中讲得更多,就是应该通过法治限制国家的权力。

 

要素三:责任政府(accountable government)
 

责任政府就是向民众负责的政府。一方面政府要向民众负责,另一方面要存在足以与政府相抗衡的其他国家机构,如议会和法庭,保证政府对民众负责。

 

福山在这本书里抛弃了在《历史的终结》那本书中持有的辉格党史观。辉格党史观也叫盎格鲁-萨克逊史观,是英国及其衍生国所构造的史观。按照这个史观,自由主义政府产生于英国革命,洛克将其理论化之后传到了北美,产生了美国宪法,再经由十九、二十世纪的民主化进程,确立了自由主义民主并传播到世界各地,最终像福山在《历史的终结》那本书里所说,世界要终结于自由主义民主。这是辉格党史观。

 

福山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新的史观,他用全球眼光,强调仅看一个国家是不够的。这本书从中国写起,考察政治秩序在欧亚大陆主要文明中的发生、停滞和最终确立。他没写希腊、没写古罗马。直到今天中国学术界还有人言必称希腊,如果读了福山这本书,恐怕会有不同的看法。福山从中国出发考察了不同的文明,一个强大的国家是怎么产生的,法治是怎么产生的,责任政府是怎么产生的,以及为什么在一些国家没有产生。

  

福山的新史观还体现在从自由主义民主转到了关注政治秩序。他把政治秩序放在很高的地位,认为能够提供政治秩序是一个优良政体的标志。我认为他在某种意义上回到了洛克的思想。其实洛克的思想倡导的并不是所谓的民主政府,而是自由政府,这二者的差别还是非常大的。所以这本书里有一个推论:民主不是实现政治秩序的唯一治理方式。我认为这点非常重要,特别是从这本书反观中国,我们如果再读钱穆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会有更加深刻的感受。

    

一、强大国家的产生
 

中国向现代国家的演进
 

进入这本书,首先是中国。福山明确指出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国家的文明。这是政治秩序的第一点,建立了强大的国家。

 

所有文明都来自于部落制的小型和简单的社会,然后慢慢发展成一个国家。中国在这方面比较早,虽然我们不是最早的,晚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两河文明、埃及文明,但中国长达五千年绵延不断。到了殷商时期,国家仍然带有部落制的痕迹,但开始征服周边的国家。殷商本身是一个小国,后来征服了中原其他地区,包括西边的周国。后来周国推翻了殷商,开始建立封建制。

    

我们习惯说中国是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其实是不对的。实际上只有周朝是封建社会,而且只有西周是比较完整的封建制,到了东周时期封建制度就开始瓦解。封建制就是君主把自己的儿子、兄弟、功臣分封到全国各地,然后每人建立自己的独立封国。在周朝,这些封国掌握自己的土地,土地上的老百姓给国君上交赋税和产物。这些封国在帝王有需要时,即打仗的时候,派军队支持,这是他们唯一的责任。中国比欧洲早1500年建立封建制,而且中国的封建制比欧洲早1800年就结束了,这一点对于理解中国非常重要。

 

到了东周时期,战争促进了现代国家的形成。这个观点早有中国人提出,赵鼎新的书《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东周的战争怎么缔造了我们的儒法国家。

 

春秋时期这些诸侯国开始了战争,一开始有几十个诸侯国并存,强大者逐渐吞并弱小者。春秋时代的战争相对低烈度、高频度,主要是贵族亲自披挂出征的战车战,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贵族的面子。

 

战国时期则不同,变成了你死我活的高烈度战争,平民开始参战(这也是中国首先发明的),不再是贵族之间的战争。这个过程中法家兴起,法家到各个诸侯国去游说,比如商鞅到了秦国就开始变法。法家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富国强兵,比如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建立军功爵,使得秦国强大起来。井田制是非常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井田制废除后,老百姓都有了生产的积极性。然后又建立军功爵,打仗有功就能获得分封。因此秦国发展得非常快,秦始皇最终统一了中国。但秦始皇基本上没有来得及享受到他统一的成果,秦二世亦早亡,秦朝终止。

 

汉代可以说经历了现代国家的成型和衰败。西汉开始建立起了非人格化的官僚体系。皇帝和官僚机构分离,由三公九卿掌握官僚机构,这在当时是无与伦比的成就。对官僚制度做理论化总结还要等到19世纪末的马克斯·韦伯,而我们在一千九百年前就已经发明了官僚体系。西汉还发明了荐举制,为官僚机构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当然那时候封建因素犹存,刘邦仍实施了一些分封。

 

到了东汉,荐举制退化为任人唯亲的门阀制,因为荐举不能保证公平,熟人推举熟人,慢慢就形成了门阀。这造成东汉时期家族政治的回潮,以前是化家为国,现在又化国为家。两晋南北朝是中国最黑暗的时代,有近三百年的动荡,门阀制度进一步巩固。

 

福山在本书中讲中国基本就到此为止,所以我们还需要读一下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那本书。钱穆认为中国古代的法治和责任政府都是缺失的,福山认同这个观点。他们认为,中国在过去不缺法制(rule by law),但缺法治(rule of law),皇帝在终极意义上掌握对法律的修改和实施权力。关于责任政府,虽然儒家的“民为贵”思想给政府施加了来自道德的责任,但没有制度保障。尽管皇帝和官僚机构之间有分权,但不足以限制皇帝的自由裁量权,因为在中国没有一个独立于皇帝之外的机构足以与皇帝相抗衡。但我对此有一点不同意见,特别是关于北宋。我认为北宋多多少少已经存在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可能性,政治文明程度已经相当高。

 

印度的变迁
 

福山书中接着讲的是印度和穆斯林地区。印度流传下来的宗教是印度教,和印度教相关的是种姓制度,把人分成四等,从高往低依次是:婆罗门(祭司)、刹帝力(武士)、吠舍(商人)、首陀罗(农民)。其实这四等之外还有一种等外人,untouchable(编者注:可译为“贱民”),就是不可接触者。目前印度有1亿多人是untouchable,他们被认为非常肮脏不能碰,尤其是婆罗门绝对不能碰他们。    

 

婆罗门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就是所谓的雅利安人种。雅利安人是草原民族,他们在大概公元前3000多年南侵并四处扩散,形成了现在的印欧语系。这些人肤色较浅,而印度本土人肤色较深,所以婆罗门不仅是高种姓,种族上也有不同。

 

福山认为古代印度存在法治,因为婆罗门掌握宗教,宗教设定律法,武士阶层刹帝力产生国王,但在种姓制度中是排在第二位的,所以要听命于婆罗门,也要听命于宗教律法。在这种情况下,宗教或者说种姓对于帝王就有了约束作用,这就形成了法治的萌芽。

 

然而古代印度没有形成现代国家。除孔雀王朝之外,印度次大陆没有统一过。孔雀王朝大概和我们的秦朝属同一时期,伟大的国王叫Ashoka(阿育王),但其存在时间非常短,和秦朝一样二世而亡,自此以后印度再未形成统一的国家。后来的国家都是外来入侵者建立的,包括穆斯林、蒙古人,以及后来的英国人。我们觉得印度乱,一定程度上是因为那里历史上没有过统一的国家。但是印度的社会非常强大,按照福山的说法是社会战胜了国家,不同的语言、顽固的土邦、深入人心的宗教,直到今天仍留下很多有影响力的痕迹。
 

穆斯林地区的国家演变
 

再讲穆斯林世界,说到穆斯林一定要讲马穆鲁克。马穆鲁克的意思是奴隶,这些人是突厥人。突厥人后来建立了奥斯曼帝国,今天主要的突厥人国家是土耳其。突厥人遍布欧亚大陆所有亚寒带地区,包括欧亚大草原。欧亚大陆南部文明的发展史其实最终都是一部和草原民族斗争的历史,包括前面提到的雅利安人南侵。中国也有突厥人。突厥人经常被抓去做奴隶兵,所以埃及被穆斯林征服之后,埃及也去雇马穆鲁克兵。结果马穆鲁克兵鸠占鹊巢,最后推翻了穆斯林统治者,自己建立起马穆鲁克王朝,持续了将近三百年。马穆鲁克政权选贤任能,抢来的奴隶兵也可以慢慢升迁,甚至做将军,并且特权不世袭。蒙古人征战整个北半球,打到了耶路撒冷城下,是埃及的马穆鲁克政权拯救了穆斯林世界。1260年,他们在艾因贾鲁战役中击败了蒙古军队,阻止了蒙古军队在西亚的扩张。但后期马穆鲁克政权就变质了,开始保护自己子女的特权,慢慢形成了家族制,退化为本地化的“贵族”,军事贤能制度失效。

    

奥斯曼帝国是突厥人建立的强大帝国,灭掉了拜占廷(东罗马帝国),抢占了拜占廷的领土。奥斯曼帝国是穆斯林,他们的继承制度不是确定的长子继承制,而是要选择继承者,这和穆斯林先知的学说有关。不确定的继承制导致竞争非常残酷,王位继承往往演变为残酷的杀戮。奥斯曼帝国维持统治靠奴隶官僚体系,本国居民不得担任公职以防止叛乱。他们每年到欧洲绑架基督教少男少女,男子训练成奴隶兵或进入宫廷,担任政府官职,女子成为高级官员的妻妾。奴隶兵量才录用,有军功就可以升迁,最后甚至可能升到首相;否则就往下贬,一辈子只当奴隶兵。

 

福山认为奥斯曼帝国的这种官僚制度和中国的官僚制度是一致的,都是强大的国家,量才录用。但我不得不说,我认为这个判断忽视了两者之间一个本质的区别:奥斯曼帝国的官僚制度是一种驭民术,而中国的官僚制度产生于儒家的政治哲学。奥斯曼帝王不想让穆斯林担任公职,担心他们推翻自己的统治,所以他要用不会推翻自己的奴隶来管理国家。但是中国不同,西汉董仲舒提出新的儒家学说,被汉武帝所用。董仲舒的政治哲学认为,君主是承接“天命”的天子,因而具备统治的“法统”,儒家君子则承载着“天道”,所以具备统治的“道统”,二者相结合才能形成完美的治理模式,所以中国的政治从最初的设计就是要分权的。这和奥斯曼帝国完全不同,我们是一种治理模式,而不是一种驭民术。

 

二、法治在英国的演化
 

政治秩序的第二个要素是法治。讲法治的兴起,就要讲英国,英国经历了从惯例法(customary law)到普通法(common law)的历程。英国起初也是分封制,即封建制度,中央统治很弱,各个郡有封建领主自己开设的法庭,按照经验和惯例决断官司,这就是惯例法法庭。民众去法庭打官司要给封建领主缴费,国王为增加收入也设立了法庭,这就是普通法的法庭。这是国王为扩大自己的权力,与封建领主斗争的结果。因为国王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就称为普通法common law。普通法法庭由于适用性更广且更加公平,就逐渐取代了惯例法庭,成为英国的普世法庭。我认为英国在这个阶段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法治,仍然是法制,任务是为社会提供秩序,而不是切割权力,限制国王。

    

这本书中对我很有启发的一点,是关于天主教会和法治之间的关系。起初教会因为要管社会,所以对婚姻和财产有规定。比如,教会鼓励女性持有财产,以便获得寡妇们捐赠的财产,因为一般来说女性的寿命比较长,女性成为寡妇后其财产就会捐给教会。所以教会制定法律,特别是制定关于家庭和婚姻法律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动力,就是去收老百姓的捐款。

    

真正的改革来自公元1073-1085年在位的格里高利七世,他和罗马皇帝进行了一场斗争,争夺任命主教的权力,称为叙任权斗争。以前这个权力在罗马皇帝手中,因为基督教成了罗马的国教,罗马皇帝就掌握了基督教。但是格里高利七世要独立,他就剥夺了罗马皇帝任命主教的权力。他的做法得到了一些欧洲公国和主教的支持,这使得罗马皇帝不得不去教皇门前谢罪,在雪地里站了三天三夜,最终达成妥协。1122年教廷和罗马皇帝达成了沃尔姆斯协议,皇帝放弃叙任权,教会承认皇帝的世俗权力。后果是宗教确立了法律权威,法律和宗教成为制衡国王的重要力量之一。

 

三、责任政府的诞生
 

为什么法国和俄国没有产生责任政府?
 

在讲政治秩序的第三个要素“责任政府”时,福山探讨了法国和俄国没有产生责任政府的原因。法国一开始也是封建制度,国王没有税收权,但连年战争需要资金,国王就选择卖官鬻爵。其实欧洲国家卖官非常普遍,是国王获得收入的一个手段,英国也有卖官情况,只是没有法国这么系统。我年轻时看过一部电影,其中一个场景是法国一个官员去收税,他的官是买来的,这块地方归他收税,收上来的一部分留给自己,其余的交给国王,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牧场(tax farms)。这些官员都由国王亲自任命,帮国王收税,这样就把封建制度抛在了一边,所以法国有很强大的中央集权力量。直到今天法国仍然是集权的,比如大概20年前法国才开始部分民选省长,在那之前省长由总统指定,地方没有选举。 

 

十九世纪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过两本很著名的书,《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大革命》,后者告诉我们,事实上法国国王,比如路易十六也想改革,但因为既得利益群体抵制改革,新兴阶层没有耐心等待改革,所以改革失败,爆发了革命。

 

俄国是一个后起国家,在其刚开始建国的时候,蒙古人入侵,破坏了拜占廷文明,包括法律、政治生态、社会形态等,带来了野蛮统治、专制主义。后来俄国人赶走了蒙古人,建立起封建制度。但俄国的封建社会非常短暂,贵族没有形成足以和国王相对抗的能力,国王又通过一系列手段,比如奖赏制度、门第选拔制度等,来控制贵族。到了十六世纪沙皇伊凡四世时期,人们称他是“伊凡雷帝”、“恐怖伊凡”,他通过设立特别行政区等方式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并独权杀害了很多贵族,甚至杀了自己的儿子。有一幅很著名的油画《伊凡雷帝杀子》就描绘了他杀死自己儿子又后悔的情景。

 

到了彼得大帝时代,1703年俄国建都圣彼得堡。他把首都从莫斯科西迁到彼得堡,就是为了靠近西方,向西方学习。彼得大帝开始建立官秩表,以吸收新鲜血液进入贵族行列,并在军队和政府里建立选贤任能制度,这意味着他也开始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但另一方面他又在倒退,为了获得税收,国家限制农民迁徙,把农民固着在土地上干活,最终形成了农奴制,而地主就形成了卡特尔,以防止农奴逃跑。这样,在彼得大帝之后,家族政治又逐渐占领了上风。

 

为什么责任政府诞生于英国
 

责任政府最终产生于英国,这与英国的历史有关。

 

首先是地方法庭的作用。前面提到英国有一些地方法庭,地方法庭后来演变成代议制度的构成部件。他们一开始只是司法机构,像县法庭和百户法庭,但后来成为代议构件,每个县都能派法庭的人去参加国王的议会。因此英国议会从一开始就和法治联系在一起。

 

再讲斯图亚特王朝的集权企图。斯图亚特王朝承接都铎王朝,伊丽莎白女王是都铎王朝最后一任国王,但她未婚也没有自己的子女,选择把王位传给她的表外甥女、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儿子,即后来的詹姆斯一世。伊丽莎白女王1603年去世后,詹姆斯一世成为苏格兰和英格兰两个国家的国王。詹姆斯一世非常傲慢,相信“君权神授”。他又建立了星室法庭(the Court of Star Chamber),是独立于普通法法庭的皇家法庭,审理一些与国王有关的案件,到了他的儿子查理一世时期就被用来审讯跟国王作对的人,成了国王的私人法庭。同时国王随意向议会借贷,到期不还,接着再借,即使到后来查理二世复辟之后仍然如此。

 

宗教在英国革命中的作用非常大。英国有自己的国教,其产生是因为1509年-1547年在位的亨利八世的第一任王后没有男性子嗣存活,为获得离婚和再婚的权利,亨利八世决定脱离罗马教廷,成立自己的国教,叫Anglican Church。英国国教不完全是新教,但也不是天主教。

 

早期斯图亚特君主是与国教结盟的,因为斯图亚特家族来自苏格兰,一直信奉或同情天主教,而詹姆斯一世的“君权神授”观念与信奉天主教国家的法国和西班牙的专制君主的想法一致,那么英国国教就成为维护“君权神授”的宗教机构。

 

但是英国议会由信奉清教的商人阶层把持。清教是新教的一个分支,相信今世的作为(包括财富和德行)可以决定来世的命运,这种理念比新教徒进了一步,所以与处于新教和天主教之间的英国国教产生了冲突。再加上国王去爱尔兰招募天主教士兵,在爱尔兰起义之后,国王又跟爱尔兰达成停火协议,这引起国内清教徒们的猜忌,担心国王要将天主教徒引进英国来消灭清教。所以在英国革命的第一阶段,即1642-1649年,是以清教徒为主的议会与秉承英国国教实则同情天主教的国王之间的斗争。最后导致查理一世和他的王后被送上断头台,克伦威尔上台实行专政。

 

克伦威尔死后,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回来复辟,复辟之后马上恢复国教,限制清教,实则是要夺回革命派掌握的政治权力,但他临死还是改信了天主教。他任命信奉天主教的儿子继位,即詹姆斯二世。詹姆斯二世在欧洲生活多年,希望开放宗教自由,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让天主教能在英国待下来。他允许天主教徒在军队里任职,这引起了很大的猜忌,同时他乱借钱跟法国打仗,导致1688年光荣革命他被赶走。英国随后请了信奉新教的威廉三世来任国王,这样才解决了议会和国王的斗争。第二年通过的《权利法案》确定了英国的君主立宪体制。

 

梳理这段英国历史是想表明,英国的责任政府是打出来的,宗教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英国的封建制度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国王的权力没有那么大。

 

小结一下政治秩序是如何英国产生的:首先,强大的国家产生于国王的野心,从建立普通法法庭,采取集权措施,到对外发动战争,国王的权力随之越来越大。对外战争有附带效果,巩固了税收权,通过借款促进了金融业的繁荣,所以国家的能力就越来越大。

 

法治的产生源于宗教律法在社会方面起到的独立作用,同时,封建体制比如由惯例法催生出来的普通法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责任政府来源于资产阶级对旧制度的反抗,以及宗教的加持。这种种因素叠加作用,使得英国在特定的时期、特定的环境下,实现了政治秩序的三个要素。

 

再谈谈确立三权分立体制的美国宪法。在光荣革命之后,洛克写了《政府论》。这本书他在光荣革命之前已经开始构思。他认为政府是公民自愿联合的产物,只对公民负责。美国宪法是第一部按照洛克自由式政府构造的宪法。美国也是世界第一个完全人为构造出来的国家,而不是自然形成的国家。为争取批准新宪法而写的《联邦党人文集》的第一部分就主张建立现代国家,特别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美国开国元勋之一)非常强调要有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和强大的总统。然后他讲了法治,要有独立于行政机构的立法和司法。后来林肯所倡导的民有、民享、民治,就符合责任政府的理念。其实在建国者心目中,美国要建立基于罗马共和国的混合体制:总统由选举院制度来选举,参议院直接用古罗马元老院之名,参议员由州议会推选,代表各州的利益,只有众议院的议员是代表选区老百姓的民意。

 

反观中国:为什么我们的现代化进程如此漫长?
 

讲完福山的这本书,我们还是要回到中国。我们读别人的书,最终目的是关怀中国。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如果从1840年鸦片战争算起,已经将近二百年,哪怕是从1898年戊戌变法算起,也有一百多年。为什么如此漫长?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感想是,因为很多条件我们不具备,前面总结的促使英国形成现代国家的条件我们都没有。

 

首先,我们是一个早熟的国家,分封制早于欧洲1500年出现,也早于欧洲1800年消失,换句话说我们的封建时代不仅出现得早,而且持续时间又比欧洲短。

 

其次是中国官僚帝制的演进被蛮族入侵打断。中国古代的官僚帝制如果能得以顺利演化,也许能形成一个更加理性的制度。比如,北宋可能会出现君主立宪制,因为中国政治到了北宋时期已经高度文明,文官的权力非常大,而且纳谏制度非常完善,具备演变为类似现在议会的可能性。如果让北宋顺利演进下来,极有可能形成君主立宪制国家,那么,中国就不仅建立了世界第一个强大国家,而且建立了世界第一个责任政府。为什么这种情况没有出现呢?因为蛮族入侵。

 

我们今天关心气候变暖问题,其实在古代,北半球的气候变冷对北半球文明的打击是灾难性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气候变冷,我们的两晋南北朝经历了三百年的动乱,同时期的西罗马帝国也灭亡了。北宋末年气候又开始变冷,蛮族就开始南侵。为什么文明打不过蛮族?因为天寒地冻的气候对中原来说影响不大,但对于草原蛮族来说是生与死,当蛮族的生存欲望极其旺盛的时候,当时的文明是抵挡不住的。北半球的文明都是类似的情况。

 

第三是宗教没有在社会里扎根。道教是出世无为,佛教在南北朝时曾有一些独立地位,到唐代马上被皇帝收编,宋朝之后的影响式微。日本就不同,很多时候是和尚们造将军的反。所以日本的现代化进程比我们快,其实和权力分散有关。

 

理解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为什么持续如此长的时间,对于我们理解当代的中国是有帮助的。当然,要想真正理解中国还要看中国人是怎么写中国的,还要读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及相关的研究著作,这样我们才能对中国政治历史的进程看得更透彻一些。

 

整理:白尧 | 编辑:王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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