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次【朗润•格政】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论坛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19-04-23 07:17    来源:

2019年4月22日下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第134次【朗润•格政】论坛在北大国发院朗润园成功举办。世界银行金融、竞争力和创新全球业务部首席民营经济发展专家张春霖博士分享了关于中国如何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刻洞见。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国发院经济学教授张维迎老师与北京大学博雅资深教授、国发院经济学教授周其仁老师分别点评。北大国发院金光讲席教授卢锋老师主持。




 

卢锋教授开场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建设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核心问题之一。过去40年我国国企改革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从近年国内外客观形势演变观察,深化国企改革仍然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挑战,无论在认识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很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因此特别举办本次论坛,希望能给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参考。

张春霖——国企改革再出发
——继续按市场经济要求改革国家所有制

张春霖博士首先介绍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起点及后续道路选择,进而分析当前我国国企改革面临的现实问题,最后重点围绕如何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提出四方面见解。

在国企改革的起始条件方面,张春霖博士指出国企改革的要害不是“改国企”而是要不要改我们的公有制,或称之为国家所有制。改革之前,中国的国有企业呈现的所有制环境是只存在城市国家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其中城市国家所有制经济即公有制经济为主。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对于怎么改革国家所有制存在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制不能改,要改只能在国家所有制的框架之内,在保证国家所有制的前提之下进行某种调节。另一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制没法改,只能全面放弃推倒重来,因为国家所有制不能和市场经济相适应。

事实上,中国没有简单地选择这两条路,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之后为中国选定了一条独特的改革道路。这条道路呈现三方面要点:第一,整个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第二,不是放弃而是改革国家所有制,使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三是同时发展私营企业,国家“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回首四十年改革历程,张春霖博士认为,当初选择的这条国有企业改革道路是成功的。他列举了三方面理由。第一,改革从一个国有企业在非农产业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结构起步,实现了四十年的持续、高速增长。第二,国有企业改革所选择的这一条道路为私营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空间,使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所有制结构的转型。第三,今天国有企业和90年代的国有企业不可同日而语,已经很大程度融入了市场经济,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且,国有企业在1998-2007年期间绩效稳定提高,与非国企的差距缩小,尽管2008年与非国企的差距又进一步拉大。

虽然取得了成功,但并不意味着改革已经完成。目前还不能说国家所有制和市场经济已经真正完全融合,有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对于未来的改革广向,张春霖博士首先否定了两种改革道路。一是放弃国家所有制。张博士认为这一道路不可行也不合宜。此外,张博士也不赞同坚持和强化国家所有制与市场机制的不相容,如果扭曲市场机制去适应完全的国家所有制,可能又走向一个在世界上的孤立之路,会遇到别的市场主体的“参与约束”问题。张春霖博士认为,支持后一种道路是因为在认识上存在一种“中国例外”的误区。所谓“中国例外”是指认为中国过去的成功来自一种独特的“中国模式”,该模式从根本意义上说是对“西方模式”的一代替代,而不是进化或兼容。在张春霖看来,中国模式与西方模式在为人民带来美好生活这一全人类共同目标上更像是殊途同归,只是中国以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独特的道路。

对于具体的改革,他提了四方面建议。

第一,合理定位。也就是需要重新界定国有资本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当中的角色和定位。重新定位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在总量方面要重新定位,调控国有资本总额增长率,这是市场职能没办法调控的。另一方面是要调整经济结构,实现“两类公司”分别管两类资本。具体而言,就是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两类公司,并将国有资本分成政策性国有资本和收益性国有资本。

第二,公平竞争。也就是采纳国际上普遍接受的“竞争中性”原则,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和实施适用于国内外市场的、统一的中国国有企业公平竞争规范。

第三,政企分开。张博士认为这是国企改革最难的问题。虽然难,但张博士认为仍然有很多可以尝试的改革措施。他建议,一是按照“管资本”的原则,把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转型为国家参股企业;二是把一部分国有股权委托给专业机构持有和管理;三是按“花钱买服务”的原则建立一套国企非商业职能的管理制度。

第四,惠及全民。在对待国有企业上,我们长期强调“保值增值”而忽视如何惠及全民。国企分红和划拨国资补充社保方向正确,但力度太小。另外,虽然国企给职工提供了实际利益,但国企职工仅占全国劳动力队伍的比例很低(不超过10%)。因此在国企惠及全民方面还可以大有作为。张博士认为,可以考虑把国有资本收益的一部分通过某种“直通车”式的制度安排直接分配到公民个人手中,即通过若干相互竞争的投资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把国有资本的一部分收益直接分配到民众个人手中,与财政分红、社保基金划转一起形成三条相互补充的国有资本收益惠及全民的渠道。

张春霖博士演讲后,张维迎教授和周其仁教授分别给予点评。最后,三位嘉宾又一起回答了听众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