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健康经济学workshop

发布日期:2019-04-19 06:00    来源:

  时间:2019年4月22日(周一)10:00 a.m.-12:00 a.m.

  地点:致福轩会议室

  主持人:刘国恩教授

  主讲人1:薛浩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验经济研究中心(CEEE)健康项目组联合负责人

  题目:公立医疗机构中的雇佣合同和医生临床行为:一项基于中国医生的准实验研究

  摘要:研究发现公共部门的事业编制员工经常提供低于他们知识和能力的服务,一个常见的原因是事业编制员工的雇佣合同经常缺乏激励或其激励与高质量的服务不一致。然而,目前很少有经验研究能证明导致表现不佳的原因是事业编制合同本身,还是更普遍的公共部门制度环境。本研究比较了在中国农村医疗机构工作的事业编制医生和合同制医生的行为表现。我们基于标准化病人法和控制医疗机构固定效应,解决了主要的内生性问题,提出因果关系的推论。本文有三个主要结论。第一,在控制可观测的医生特征(包括衡量医生能力的特征)后,合同制医生在临床问诊过程质量方面明显优于在同一个乡镇卫生院工作事业编制医生。第二,有直接证据表明这一差异是由于事业编制医生的表现不佳而不是缺乏足够的医学知识导致的。第三,尽管可能会存在较高的激励去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收入,但与事业编制医生相比,合同制医生并没有增加门诊费用或开出不必要的治疗方案。

  主讲人1介绍:

  薛浩,经济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验经济研究中心(CEEE)健康项目组联合负责人,斯坦福大学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EAP)博士后。研究领域为健康和发展经济学,研究范围包括基于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与学业表现,婴幼儿早期营养和发育,以及农村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测量和评估等。近期的研究重点是设计和评估提升中国农村医疗质量的创新方法。2018年获得中国西北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

  

  主讲人2:史武男–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主题:中国各省市药品价格相对水平有利于实现可及性与创新激励吗?

  摘要:近十年来,中国对药品采购政策体系不断改革完善,致力于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然而却容易忽略降低药价对企业研发创新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有差异化定价理论和仿真研究结果表明:一,与收入水平成正相关的药品价格有利于提高药品可及性的同时给予制药企业一定的研发激励;二,在自由市场中,制药企业制定的价格即是差异化价格。但在现实中,由于政府干预及套利等因素的存在,各地区间与收入正相关的药品价格关系不一定成立。本文研究目的即是考察在中国药品采购政策体系下,收入差距明显的省市药品采购价格与收入水平的关系。本文收集了2010-2017年三十家大型制药企业在全国31个省市地区的药品采购价格数据,利用空间国家产品虚拟法测算出各地区每年药品价格指数,进而考察与收入水平的关系。结果发现,尽管八年来随着药品采购体系改革,药价平均下降了23%,贫富差异巨大的省市间药品采购价格与收入水平并没有显著关系。

  主讲人介绍:

  史武男,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社会政策健康政策系访问学者。曾在礼来公司全球研发总部从事阿尔兹海默症与帕金森病单抗药物研发。现研究领域为中国药品政策,药品价格、可及性及医药企业创新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