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成都举行

发布日期:2010-03-01 02:33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

 

    2010年2月26日,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成都市社会科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成都举行,近百名关心土地制度改革的专家学者和各地的改革实践者齐聚一堂,探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在简短的开幕式之后,首先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助教授李力行发言。他代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土地制度改革课题组,以“农村土地确权:成都实践的思考”为题,报告了课题组对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年多的持续观察和研究的初步成果。他就当前农村土地确权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和政策选择做了分析,最后指出,只有坚持确实权,做到地块、台账、证书等保持一致,才能为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奠定扎实可靠的基础。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根据2009年的抽样调查指出,实现2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农户只占10%左右。他认为,我国目前城市劳资关系挤压城市就业空间,土地产权不清晰,社会经济政策存在缺陷等多种因素导致中国土地规模经营步伐缓慢。他建议中国可以实行注册农户制,使支农目标瞄准真正的农民,才能减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阻力,扩大规模经营面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农村土地改革要有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保证粮食安全、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有效遏制土地腐败。根据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界定土地产权,严格按照土地规划,无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市用地,无论是农用地还是建设用地,都应该“同地同权同价”。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指出,现行的法律体制中,农地的物权划分为很多种类,比如说耕作地有承包经营权,还有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物权。农村宅基地有一个社会保障功能,可以保证农村居民居者有其屋,所以还不能进入市场;乡镇建设用地就没有这个功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逐渐进入市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守英提出了他的设想: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当前,应在农村土地成员权退出设计上多作探索。可否设置一种风险缓冲机制,如果农民进入城市打工,允许其处置自己的土地,如果农民“失败”后返乡,允许其重新获得土地。

 

    中国土地勘探规划院地政研究所主任唐健在发言中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在积极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政策,解决地方上对于政策的迫切需求,其政策包括宅基地管理、土地征收制度、土地整治问题等,并将采取先试点、再示范、后推开的方式进行。

 

    除来自北京专家的专题发言外,成都、重庆、云南、镇江等地的代表也交流了当地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做法和经验。关于成都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江苏镇江新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和云南农村土地流转实践的介绍引起了与会专家和代表的兴趣。来自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的易和平主任关于重庆“地票”交易的发言在现场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的廖彦松所长还就地票收入的返农比例等土地指标交易的制度设计问题与易主任进行了交流。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成都举

 

    会议最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教授做总结。他对成都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做法表示肯定,指出前期所做的确权颁证工作是后期进行土地流转的基础,是农村土地市场化的“地基”;而重庆、成都试办土地交易所则属于顶层架构的建设。有了扎实的基础和稳固的顶层,中间的其他各项改革就不难推进。当前各地的改革实践和学术观点尽管还存在不同,但是一致的地方很多,很有可能形成一股力量,推动土地制度改革的前进。他引用原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的话,“写到纸上的只是小文章,只有写进生活的才是大文章。”当前进行的土地制度改革,有可能是继上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伟大变革,影响到千百万人民的生活。

 

    参加研讨会的专家代表还包括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小映、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秦晖、成都市社科院院长、教授程显煜、成都市社科院副院长、副研究员陈家泽等。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会见了与会代表,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平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出席研讨会的还有成都市副市长谢瑞武,以及来自成都市统筹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及各区县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