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enav header background
sidenav background

北京大学关于选派2006-2007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9-28 03:10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各单位:

 

现将有关2006-2007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选派条件:

1、 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 被选派者在北大工作至少2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二、 选派程序:

1、 根据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文、理科各学院推荐1-3名人选;文、理科各系、实体所、中心推荐1-2名人选,请各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排好优先顺序。

2、 根据各单位人选基本条件及申报意向,协调确定交流学校(“2006-2007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单”挂在人事部主页,点击路径:北大主页→管理机构→人事部→最新公告中)。机关各部人选由学校组织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关选拔原则进行选拔。

 

三、 所需材料:

1、    校际交流申请表(在人事部主页的下载专区→人才开发办公室下载区下载)。

2、    各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3、    本人TOEFL或WSK(PETS)成绩复印件一份。外语要求按我部2003年9月修订的“关于修订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执行。(此通知请在人事部主页的下载专区→人才开发办公室下载区下载)。

4、    待正式确定交流学校后,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1、2、3项材料请务必于2005年11月1日前上报校人事部人才开发办公室,逾期提交材料者将作为第二批人选备选。

 

四、 特别事项:

1、    依据TOEFL、WSK成绩优先考虑本人申请意向。

2、    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单位的交流学者名额。

3、    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请将本通知及附件给候选人

 

丁伟忠   李珊

北京大学人事部人才开发办公室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2005/9/27

电话:62756367,51221

EMAIL:rscrcb@pku.edu.cn,rsblishan@pku.edu.cn

 

06-07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