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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展开 / 收起
鸣谢办法
发布日期:2015-05-27 09:27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捐赠鸣谢办法:
1. 捐资金额累计在1,0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特别贡献奖",成为校友基金理事会理事和创始会员;并按照北大教育基金会规定,有机会聘为北京大学名誉董事;
2. 捐资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杰出贡献奖",担任校友基金理事会理事,成为校友基金创始会员;
3. 捐资金额累计在5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优秀贡献奖",可竞选校友基金理事会理事,成为校友基金创始会员;
4. 捐资金额累计在2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贡献奖”,成为校友基金创始会员;
5. 捐资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捐赠证书”,成为校友基金创始会员;
6. 捐资金额累计在2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友捐赠证书”;
7. 凡为校友基金捐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可获得正式财务收据,并将捐资者名单列入名册并公示鸣谢。如您有具体要求,也可进行定向捐赠,并可签订书面协议。
校友基金创始会员权益:
- 由国发院官网公示鸣谢;
- 作为基金创始会员的校友,即可成为北大国发院VIP校友,免费补办校友卡;
- 在国发院举办的各类型讲座,选修课,参观,游学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报名权,并安排VIP席位;
- 对于BiMBA商学院各项目的申请,享有优先推荐权;
- 在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举办各类型校友相关的活动时,可优先使用院内场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