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院学术下午茶系列讲座 | 龙显灵:自愿碳减排市场的市场失灵

发布日期:2023-03-03 02:06    来源:

202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发展研究院开始举办学术下午茶系列讲座。活动旨在推动国发院师生内部跨领域交流,鼓励老师们分享新的研究想法,促进思想的交流和潜在的学术合作。下午茶系列讲座已成功举办六次,本次下午茶是本系列的第七次,也是2023年春季学期的第一次活动,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2点-3点在承泽园229会议室开展,由国发院张丹丹老师主持,国发院助理教授龙显灵作为分享嘉宾,分享自愿碳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及研究进展。老师和同学们在本次活动中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充分的交流,现场氛围轻松活跃,碰撞出了无数的思维火花,激发出许多新的研究想法。

龙显灵老师首先介绍了自愿碳市场的基本概念,并与强制碳市场做了对比。自愿碳市场的进入属于自愿性行为,在市场中的交易产品为碳信用(carbon credit)或碳抵消(carbon offset)(两者基本混用,但是碳信用的概念更广,碳抵消主要包括可以从大气中去除碳的技术或产品,例如森林碳汇),市场中的卖方可以通过出售碳信用获得收益。而强制碳市场中,参与者为政府强制的企业,并且政府规定其排放的限额(分配碳配额),在强制性碳市场中企业可以对碳配额进行买卖。从全球来看,目前自愿碳市场整体规模较小,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预计在未来,自愿碳市场会有较大发展, 到2050年规模可达现在的100倍。

接着,龙显灵老师介绍了自愿碳市场的分类以及市场中的买家(需求方)和卖家(供给方)。自愿碳市场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由国家主导建立,例如中国自愿碳市场CCER;第二类在国际公约背景下建立,例如CDM和联合国 CER;第三类由第三方平台或企业建立。自愿碳市场中的买家既包括不受强制碳市场管制的企业,也包括强制碳市场中的企业。自愿碳市场中的卖家种类很多,在中国以风光电项目为主。

有些自愿碳市场和强制碳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中国允许三类自愿碳市场的碳信用在强制碳市市场中买卖,即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林业碳汇。中国还规定强制碳市场只能从自愿碳市场够买不超过5%的碳信用。由此,龙显灵老师引入本次下午茶的主要讨论问题:CCER的额外性问题(additionality)。CCER额外性是指项目活动所产生的减排量相对于基准线(baseline)来说是额外的,额外的减排量(additional emission reduction)即为碳信用,可以在自愿碳市场和强制碳市场买卖。政府希望通过CCER鼓励额外减排,实现全社会的碳排放降低。而基准线是政府决定的,政府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排放,从而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non-additional emission reduction由此产生,也即带来了逆向选择问题(图1)。

举例来说,假如有两个项目A和B,真实的碳减排量分别为50单位和70单位,如果政府设定的基准(baseline)是120单位,那么项目A会出现20单位的non-additional emission reduction。如果政府在发现存在non-additional问题后把基准下调至100,那么虽然项目A和项目B均不会出现non-additional emission reduction,但项目B由于只能获得50单位的减排收益,却付出了减排70单位的成本,会选择退出(opt out)。这时问题就产生了,因为政府本希望可以通过自愿减排市场让项目B获得足够的减排补偿。如果项目 B继续加入,会产生20单位的under-credited reduction,也叫做super-additional reduction。

针对龙显灵老师提出的研究问题,老师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徐晋涛老师提出这里要区分自愿碳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问题也有可能存在,比如林业碳汇项目,项目拥有者可能会在加入之前把林子搞得很差,以在加入项目时获得更多的碳信用。雷晓燕老师提出自愿碳市场逆向选择问题与保险中逆向选择有类似性,即都逐渐踢出了“好的“项目,留下了”坏的“项目,按照购买保险者的平均成本计算保费,由于留下买保险的人更容易得到赔偿,会导致保险费越来越高。而黄益平老师提出了其与保险类及其他经济学中逆向选择的差异,即通常情况下逆向选择是不理性行为导致的,主要是市场失灵,而自愿减排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更像是政府失灵,即政府由于信息不对称,制定了“错误”的基线而引发企业的理性行为(如果企业发现在自愿碳市场中无利可图,机会选择退出)。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可能是因为企业本来并不需要统一的基准线。刘诗尧老师认为,如果内生baseline,而不是让政府按照企业平均水平制定统一的baseline,则可能可以解决出现的逆向选择问题。

龙显灵老师回应,由于政府修订baseline不频繁,所以很难做出及时反馈,调整baseline,因此逆向选择问题还是有很大可能存在。具体想要研究的问题包括:(1)中国自愿碳市场是否有信息不对称问题?(2)哪些技术或地区可能会出现自愿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3)信息不对称带来福利变化?(4)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政策工具有哪些?接着,龙显灵老师指出此研究课题的贡献。第一,现有文献没有任何关于中国自愿碳市场的研究,此研究可以带来实证上的贡献。第二,中国自愿碳市场的碳信用主要都卖给了强制碳市场,而中国强制碳市场有特殊性,区别于其他国家强制碳市场以总量控制为主,中国的强制碳市场是强度控制型,即规定企业碳排放强度限值,根据其历史产量,分配排放限额,因此研究中国自愿碳市场和强制碳市场的相互作用十分有意义。

接下来,龙显灵老师详细讲述了其研究团队目前对第3个和第4个问题的探索。在解决该问题的政策工具选择问题上,龙显灵老师指出主要有以下四种手段:(1)调整baseline;(2) 在强制碳市场中以大于1或小于1的比例卖出(trade ratio)(3)设定交易限值(limit),即中国政府目前采取的策略;(4)加强政府监管。接着龙显灵老师逐一分析了下调baseline、上调baseline、trade ratio小于1或制定limit,以及trade ratio大于1对福利造成的变化。

姚洋老师指出,在目前上下调baseline中的影响中,是假定价格不变的,但是需要考虑一般均衡问题,价格可能会调整。黄益平老师认为,如果把baseline设定在highest actual baseline上,additional部分会被完全opt in,不会出现super additional的问题。彭聪老师指出,尽管如此,non-additional会大大增多,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因为non-additional会转移到强制性市场交易,从这个角度看,non-additional相当于排放量。

最后,龙显灵老师概述了目前实证方面的数据搜集进展。姚洋老师再次强调一般均衡分析的重要性以及“钱足够多可以让企业说实话”(information rent)的观点。黄益平老师提出如果有大数据系统,那么问题就都解决了。讲座在热烈欢快的氛围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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