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发布日期:2025-03-04 05:51    来源:

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强调,“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这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自2013年提出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重点,与共建国家携手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时,着力深化规则标准对接,持续健全完善软联通机制平台,在共建国家间架起规则标准互联互通桥梁。

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扎实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合作亮点纷呈,“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亚吉铁路、蒙内铁路、中老铁路、雅万高铁、中欧班列等一大批标志性项目陆续建成并投运,既极大改善了当地的交通状况,促进了区域互联互通,也大幅缩短货物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带动了当地就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以蒙内铁路为例,全长480公里的蒙内铁路贯通后,原来十几个小时的路程,现在仅需5个小时左右,推动内罗毕至蒙巴萨物流成本降低10%—40%,为肯尼亚带来近3万个就业机会,年均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中欧班列也极大促进了中国与欧洲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使货物运输更加便捷、高效,降低了物流成本,推动了贸易增长,为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产业投资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中国企业与共建国家政府、企业合作共建的海外产业园超过70个,为当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推动了产业升级。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中国企业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在数字经济合作方面,中国已与数十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谅解备忘录,数字交通和空间信息走廊加快建设,“丝路电商”拓展经贸合作新渠道。卫生健康合作也稳步推进,中国向多个国家派出医疗队,30余个中医药海外中心投入建设。

目前,“一带一路”已经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倡议转化为全球广受欢迎的互联互通合作平台。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勇于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在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通过高质量政策沟通,加强减让关税、解决贸易争端、减少贸易壁垒、降低准入门槛以及海关安全和通关便利化等规则的协调对接。以双边和多边协议为牵引,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边境后”规则领域的沟通与协调。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制度创新功能,加快制定重点贸易和投资领域开放标准,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在构建高水平立体互联互通网络方面,可积极打造产运贸一体化的中欧班列发展模式,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做好“丝路海运”和“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加快推动港口、航运、贸易等环节深度融合,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能力。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互联互通,高水平建设“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

在深入推进“小而美”项目建设方面,聚焦共建国家民众“看得见、摸得着”,容易提升获得感、幸福感的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绿色生态、农业合作、水利、林草发展、减贫和人道主义、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以接地气、聚人心、低成本、可持续为导向,深入推进“小而美”项目建设。发挥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小而美”项目建设中的独特优势。不断强化金融支撑保障,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项目。

在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加开放的合作平台方面,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加快推动太阳能发电、风电、水电、储能、智能电网等清洁能源合作,打造绿色、包容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绿色物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境和气候治理合作。

在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方面,有序推动与合作基础较好、合作意愿较强的国家围绕各自的发展战略和合作规划加强对接,及时建立完善合作规划落实协调机制,形成更多可视化成果,促进共同繁荣发展。加强能源、税收、金融、绿色发展、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为各专业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支撑。

在筑牢高水平开放安全屏障方面,要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三道“风险防范屏障”:一是基础性风险防范屏障。建立跨部门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险防范中心,为企业参与共建保驾护航。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防御风险能力,做好事前管理、服务和引导,加强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和保障。二是建设项目风险防范屏障。建立沿线国家项目数据库,形成公开透明的项目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与国际资本市场相互衔接的投融资平台,确保“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安全顺利进行。三是风险防范的法律屏障。通过海外利益风险评估、安全预警机制和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等,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

本文来源:《中国政协》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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