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艳:个体网络借贷的兴衰与思考

发布日期:2020-05-16 03:43    来源:
题记:本文根据国发院教授、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沈艳4月5日在北大数字金融系列公开课讲座整理,本讲也是国发院在线公开课第五讲。
 
个体网络借贷即P2P借贷,P2P是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或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在中国数字金融的发展历程中,个体网络借贷从萌芽、繁荣、暴发式增长到爆雷的过程,有不少值得回顾和总结的经验及教训。
 
从数据看数字金融市场变迁
 
我们首先通过四张图来回顾中国数字金融2012年至今的变迁。
 
第一张图:平台数回落至2013年初。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
 
如图显示,正常运营的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深蓝线)先升后降,从2012年的150家到2015年的3433家达到顶峰,之后就逐步下降到2019年底的344家,几乎回落到2013年初的水平。累计运行的平台数即曾经出现过的平台数(蓝色斜线),也明显地呈现为先上升后趋于平缓。两线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表明有不少平台逐渐在退出。数据证实,截至2019年底约有95%的平台退出市场。
 
第二张图:个体网络借贷的交易额降至2015年初。
 
个体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在2014年初至2019年10月这段时间,整体上也是先增长后回落,峰值出现在2017年上半年,然后回到与2015年初相当的水平。
 
第三张图:待还余额停留在2016年中的水平。
 
待还余额是平台尚未还给投资人的金额。随时间变化,出借人(橙色柱状)、借款人(灰色柱状)和待还余额(蓝色线)三者的变化反映出:1.三者都经历了先升后降的过程;2.在交易规模达到顶点之前,借款人数少于出借人数,之后则相反;

3.交易额在2019年底回到2013年初的水平,但是待还金额还保留在2016年中水平,可见不少个体网络借贷平台退出后,其待还余额不再下降,意味着很多投资人的资金很难收回。
 
第四张图:媒体情绪变化情况。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根据所有涉及金融科技的报道,观察到2013-2019年媒体报道中积极情绪与消极情绪的比重变化。红色虚线代表情绪中性,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在2015年上半年之前,媒体的正面和负面情绪占比总体上比较接近。2015年4月之后媒体报道非常狂热,一直持续到2016年8月监管政策出台前。监管政策正式出台后媒体情绪一路向下,2018年7月底媒体报道的负面情绪占主导,当时正好各种“爆雷”事件频发。所谓的“爆雷”,一般指的就是P2P平台未能偿付投资人的本金利息,平台停业、清盘、法人跑路、平台失联、倒闭等事件发生。
 
回顾完2012年以来个体网络借贷的发展概况,下面我想着重探讨三个问题:
 
1. 为什么立志为普惠金融做贡献的创业者抱着热情冲进市场,会最终黯然离场?
 
2. 从监管的角度看,同样有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政策,移动支付相当成功,为什么个体网络借贷出现严重的负面效应?
 
3. 这段历史对未来的金融创新有什么借鉴?
 
对此,我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展开探讨:一是个体网络借贷的发展背景,二是个体网络借贷的发展历程,三是复盘求新知,假如时光倒流最应该改变什么,四是经验和教训总结。
 
个体网络借贷的发展背景
 
个体网络借贷发展的最大背景就是资金端和资产端存在矛盾。经过30多年高速增长,21世纪初的中国普通老百姓越来越富有,中产阶级人数接近欧洲的总人口,因此多元化投资理财的诉求上升。与此同时,正规金融服务偏向大企业和高净值客户,70%以上的中小企业、农户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法得到足够、恰当的金融服务。
 
借贷当中最主要的风险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包括两种:一种是事前风险,属于逆选择风险,即越不应该借钱(还钱能力低)的人越想借,另一种是事后风险,属于道德风险,即借钱之后不想还。
 
逆选择风险的典型案例之一,是莎士比亚的名著《威尼斯商人》的借款故事:商人安东尼奥有个朋友叫巴萨尼奥,是个纨绔子弟,欠了安东尼奥很多钱。再次找安东尼奥借钱,他说我欠了你很多钱,反正现在也还不上,但我有个经验,如果我射了一支箭找不到,就往同一方向再射一支,也许两支就能一起找回。所以,如果你再借3000英镑给我去追求富家小姐鲍西亚,如果成功,之前的钱我就都能还上。越没有能力还钱就越要借钱,这是一个很生动的例子。
 
关于道德风险,中国自古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但是个体网络借贷时代出现了另一种声音:“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所以一旦借完钱,借贷双方的关系就出现了微妙变化,债主开始担心借款人不还钱。
 
传统金融系统对于防范这两种风险都有相应手段。针对逆选择的风险,主要是通过事前尽职调查和相应的审批。针对道德风险,也有四种方案:一是司法保障,不还钱可起诉;二是隐性或显性担保;三是抵押,一旦欠款人不还钱,借款人可处理抵押品;四是风险保证金。
 
虽然有这些安排,实际操作中还是有很多困难,个体借贷的风控成本很高,不仅借出去的钱难收回,很容易产生呆账、坏账,而且出借人也容易因催账不当而背负恶名。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带来了新希望,同样的信用风险有了新的对策。
 
从事前风险角度来讲,通过大数据风控可以降低逆选择风险。某互联网银行的工作人员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位出租车司机从多家平台都借到了钱,但是他们利用大数据研究了他的手机使用习惯后,发现他不适合借贷而没有放款。
 
从事后风险角度来讲,也有很多新手段避免道德风险。当个体网络贷款金额很小,出现欠账时去地方法院起诉非常不现实,因为成本相对高,有了互联网法院后,由于个人信用分甚至个人隐私都可以成为抵押品,如果不还钱个人隐私照片甚至都会被放到网上。
 
互联网车贷中还有一种创新方法,抵押车的车主在贷款后可以把车开走,但是平台会用GPS跟踪抵押车辆,车主不还钱,平台依然可以找到车。这样一来,平台节省了存放车辆的成本,车主虽然抵押了车但正常还款情况下还可以继续使用。
 
这都反映出,各种新技术以更多的信息和更有效率的技术,帮助借贷平台极大减少信息不对称,以更低的成本连接起借贷双方。
 
个体网络借贷的发展历程
 
从国际实践来看,2005年起就有了个体网络借贷的实践,以第一家在英国成立的Zopa为代表。Zopa是“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的缩写,即“可达成协议区”。Zopa的创始人有一次向银行借钱才发现,自己存款时的利率几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然而银行贷款有很高的利率,这中间有个巨大鸿沟,他就想设立一个区域,让出借人和借款人直接见面,双方约定利率、期限以及风险承担方式。
 
这个模式其实对传统银行业有颠覆性,银行作为金融活动中的中介机构作用会淡化甚至消失,这听起来非常理想,愿望是消除银行的剥削。
 
2006年美国的第一家个体网络借贷实践是Prosper,定位为“贷款的eBay模式”,类似于网上拍卖形式。2007年又出现了第一家网络贷款注册成债券的平台LendingClub,也就是说,从LendingClub上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对应为一个债券。
 
不管具体形式差异如何,Zopa、Prosper和LendingClub有两个共同点:一、业务运作纯线上;二、平台不承担风险,风险由借贷双方来商议决定,借贷双方互相有了君子协定各自执行、愿赌服输就好,平台只是提供撮合赚取信息中介服务费。
 
新模式也为解决中国借贷矛盾带来了崭新视角。回看国内,中国发展个体网络借贷的条件看起来也已经具备:
 
一是技术,2000年以来数据收集及相关技术有很多进步。
 
二是设备,移动终端不断普及,2013年12月网民达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8%,今天网民达8.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2%。移动终端的普及让互联网借贷设备端的成本大大降低。
 
三是资金,不仅普通人有旺盛的理财需求,而且风投机构对于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也非常看好,2014年,平均每家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可获得约2000万元美元风投资金,拍拍贷当年更是获得50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四是人才,得益于中国高等教育长足进步,金融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人才储备充足。
 
五是场景,中国加入全球产业链,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服务的新场景也存在。
 
似乎万事俱备,只要有政策,中国的个体网络借贷就可以发展起来。
 
2006年,孟加拉国的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源于他创立的格莱珉银行为普惠金融创新做出的贡献。格莱珉银行的客户是穷人,提供的是无抵押贷款,创造了穷人不需要抵押也能获得贷款的模式。
 
中国个体网络借贷领域的创业者,最初大都受到尤努斯的启发,包括2006年的宜信、2007年的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拍拍贷的三位创始人是上海交大校友,最初模式和国外的个体网络借贷有两点相同:第一是纯线上,不做线下业务;第二是不承诺本息偿付,是纯粹的信息中介。
 
2009年,红岭创投出现,其初衷是希望支持一批企业或是个人做创业项目,但后来发现支持企业有难度。不过,红岭创投的特点由此突显出来了,做了很多大单。
 
2010年人人贷创立,创始人是北大和清华的高材生,业务重点定位于高成长人群。
 
2012年之后,各种所有制和背景的平台不断涌现,包括宜信旗下的宜人贷,陆金所旗下的平安集团,还有国有公益性质的开鑫贷等。
 
随着个体网络借贷发展,高层越来越重视,人们也对个体网络借贷有非常美好的期待:一方面希望推动普惠金融。“普”是希望有更多人可以获得资金,“惠”是希望用比较便宜的价格获得资金,不用承担年化50%甚至更高的利率;另一方面希望个体网络借贷可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再有一点,希望个体网络借贷能助力利率市场化,通过市场化运作慢慢找出未来市场化均衡的利率。
 
2013年余额宝上线,一周时间内注册用户数就达100万,一下吸引了广大投资人的注意,互联网理财由此进入公众视野,2013年也常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
 
2014年的标志性事件,即互联网金融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而且采取了非常鼓励的态度。
 
2015年,各地陆续推出互联网金融政策,并进行简政放权以及商事制度等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从“实缴”改为“认缴”,同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政策松绑意味着有更多平台在2015年以后有条件涌入原本比较小众的个体网络借贷市场,于是催生了其暴发式增长态势。
 
大批平台的涌入,也使原本美好的故事慢慢变味、异化。比如拍拍贷最初只是信息中介,实行直接融资模式,但是普通人识别平台好坏比较消耗精力,投资人也一直习惯于刚性兑付,不愿意承担借款人万一不还款的风险,红岭创投于是推出平台担保,假如借款人不还钱,由平台代还。这样一来,网络借贷的风险就集中到了平台。
 
当然,大多数平台不是直接全部担保,而是将投资标的拆标,拆标之后高中低风险搭配,虽然仍有一定风险,但可以实现投资者的预期收益为正。
 
这在执行过程中也有困难:第一,投资人的资金如果过于小额分散,一笔一笔去投资,成本太高。第二,平台为提高投资人的体验,经过授权后可以代投资人自动投标。而为进一步解决支付通道成本问题,又把投资人的各笔投资打包,一次性支付,渐渐形成资金池。第三,投资和借贷的期限往往不匹配,借款人往往希望借较长期间,投资人往往有点闲钱就想投进来,随时需要又取回去用,投资期限较短。为了解决“投短借长”的问题,平台开始出现滚动募资,走向影子的信用中介模式。
 
大批平台涌入也导致竞争变得激烈,投资人开始比较哪家涨得快、谁能给投资人更高的收益承诺等。后来,很多平台的注意力并不在风控上,而是更关注怎么上市:只要能做大规模,投资收益比较高,就会有更多人进来,如果能上市又会获得更多资金。
 
平台轻视风控,又让嗅到气息的借款人大批涌入,出现了多头借贷等问题。有些地方还专门形成了微信群/QQ群,相互分享如何借款不还的经验,甚至不少人干脆认为互联网平台的钱不用还,慢慢形成这样一种文化。2014-2015年都是每年新增2000多家平台,最后累计数量达五、六千家,很多平台已经异化成“庞氏骗局”。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监管部门缺位直到2015年7月,十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网贷平台应该是信息中介。但是跟这些平台沟通发现,他们更多关注“备案制”,把上述指导意见理解成高层的本意是继续鼓励发展,只需要备案即可,无需金融牌照。因此,个体网络借贷继续快速增长,2015年底发生的“易租宝事件”,整个行业仍然当成个案。
2016年8月,相关部门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当年10月开始专项整治,直到2017年8月“一个意见、三个指引”的监管框架出来,互联网金融平台总体上还是进入的更多,认为市场还有希望。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感到平台可能难以持续。一个比较重要的信号是监管部门对备案一再延期,2018年6月监管部门再次宣布备案延期时,市场上的看法开始变化。
 
2018年6月以后,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不断“爆雷”,多地开始取缔,平台资金净流出的状况再也没有改变,市场走向衰落。
 
复盘出新知
 
如今回首这段历史,中国在发展个体网络借贷方面显得“先天不足”,和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也至少有四点不同。
 
第一,征信体系不完善。英美等国的网络借贷都有很好的征信体系支撑,但网络借贷至今仍未被纳入中国的征信体系。
 
第二,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与英美等国非常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相比,中国的网络借贷一直没有备案,导致信息披露到底怎么执行、谁应该被惩罚等都不是很清晰,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健全。
 
第三,投资人差异。中国以个体投资人为主,群体抗风险能力非常弱,网贷之家曾有调查显示,中国大部分投资人为80后,投资经验有限,抗风险能力和收入也都较低。在英国,投资人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美国则主要是机构投资人和合格投资人,二者均有较丰富的投资经验,可以承受风险。
 
第四,信用文化缺失。中国有不少借款人结群讨论如何不还款、怎样对付平台的电话催收等,信用意识非常薄弱。
 
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有没有可能不让那么多投资人的资金追不回来呢?我们不妨从三个时间点做如下假设:
 
整个市场2016年还在往上增长时,其实已经知道大部分平台的经营模式不可持续。假如在那时果断处置,明确仅有优质平台可以存活,同时建立一个信息系统,至少也可以保证:即便平台倒了,也不意味着借款人的债务就此消失。
 
假如2013年看到普惠金融的价值,同时推进征信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形可能也会不一样。其实央行一直有相关计划,当时已经在上海成立了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平台,计划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再接回央行的征信系统。征信平台成立之初接入了300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接入标准等困难,加上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互联网金融”让热潮加快到来,使得推进征信系统似乎显得不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之,由于种种原因推进征信工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再假如2007年拍拍贷刚成立之际,如果拍拍贷作为第一家个体网络借贷在成立时就被纳入监管,是不是整个故事会重写?
 
经验与教训
 
这些“假如”当然都不可能实现,但这些过去折射出的大趋势,以及可以给未来提供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总结。个人抛砖引玉总结三点:
 
第一,数字技术和金融相结合的大趋势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不能基于过去这段时间个体网络借贷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而“因噎废食”。在今年的新冠疫情中,数字金融就发挥了灾害稳定器的作用: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互联网银行在灾害阶段给小微企业的贷款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增加,这有利于小微企业维持现金流。而且,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还是一片蓝海,数字技术跟财富管理相结合非常值得期待。事实上,经过网络借贷的起伏历程,传统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也看到了这样的大趋势,正在加速数字化转型。
 
第二,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本质还是金融。不管它被称为金融科技、科技金融或者数字金融,业务本质都是金融,必须有明确的准入门槛,金融创新要非常谨慎,个体网络借贷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教训就在于此。
 
关于准入门槛,个人认为应该至少包含三点要求:
 
一是“持牌”,既然是做金融业务,就要对老百姓的钱负责,一定要持牌。持牌主体可以是已有持牌机构,也可以是新机构。“监管沙盒”如果成功进入市场,就应该以持牌作为标准。
 
二是“财”,如果做金融创新,相应机构应该有雄厚的实力,一旦发生风险能够保护投资者,因此在实缴资本金方面要有所表现,不能出现大批“空手套白狼”的机构。
 
三是“才”,人才培养和资格认证也非常重要。在个体网络借贷的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大量高精尖人才进入。我们曾根据智联招聘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个体网络借贷平台2016年前后的招聘需求以大专生为主,人员主要服务于地推而并非风控。
 
前述发展历程显示,数字金融创新的人才一要懂技术,二要能明白金融规律,三要对于整个国家大势的判断要有经验。比如2015年7月出台的政策文件,明确了网络借贷应该是信息中介,但当时大部分平台是信用中介,没有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第三,中国的金融科技领域走在创新前沿,配套的制度要跟上。过去,中国的金融业务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主要是把发达国家已经实践成熟的业务模式做中国化改造。如今,在金融科技领域,中国没有明确的“老师”可以学,没有案例可以参考,这其中会有很多经验教训。
 
一要避免盲目求新。2015年有很多地方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也给了很多优惠政策,但对于当地是否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并没有进行专门研究。现在看到区块链成为新的技术焦点,各地也出现了很多培育区块链的政策,但是那些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需要判别。
 
二是建议用监管试点或者“监管沙盒”来帮助识别创新。如果在新业务模式出来之初,就让企业和监管机构一起,在相对较安全的环境中去测试其业务模式,判断商业是否可持续,就可以帮助识别出创新的价值大小。央行科技司已经在推动相应工作。
 
三是监管科技的相应发展也非常重要。如果经过初步实验和识别,发现创新有价值,新的业务模式进入市场以后,自然还需要穿透式的监管或者是科技监管来进行管理。
 
四是媒体环境也是培育好创新的重要环节。在个体网络借贷发展过程中,媒体讨论最初支持和发对声相对比较平衡,但后来变成一边倒的支持,等到出事之后又一边倒地讨伐。新业务的优劣需要自由充分地讨论,才能帮投资者传递更全面的信息。
 
最后,对于创新业务的态度,既要包容和鼓励,也要有规划和业务指引。对于个体网络借贷,欧美早就明确了这是一项小众业务,对于其市场规模、市场份额有一个基本看法。中国对区块链等新领域的未来有很多期待,在鼓励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更需要思考我们还缺什么、最合适发展的模式是什么、有哪些风险、该怎么发展等问题。有了这些规划和业务指引,剩下的就让市场、媒体、监管部门、业界去充分尝试。
 
总之,个体网络借贷过去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收获,也有很多令人唏嘘的事情。如果可以从过往中获得有益的经验和教训,让好的平台继续成长,个体网络借贷未来还将获得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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