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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中心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8 09:42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1.今年即将毕业的03级博、硕士研究生请于7月5日前,到中心202室领取离校手续单,到学校各部门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关于各项离校手续的说明细则请见附件文档)。同时,还需携带上研究生证(红皮小本),今年的研究生证将不收回,按要求加盖上“毕业留念”章印并剪去封皮一角,如有遗失,则罚款100元人民币。

2.在办理完成离校转单手续后,请于7月7日前到中心202室领取派遣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凡是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均须出示入学协议上的委托/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的公函,注明“同意学生本人前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到研究生院领取。否则,将按协议规定将证书寄回到原单位。

4. 委托他人领取,应持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不能于上述规定时间前来领取者,请于2006年9月开学后与研究生院或中心202室联系,其它时间恕不接待。

附件:1.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 2.物件托运价目表(邮政/中铁快运)

联系电话 010-62751475 E-mail:yizhou@ccer.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