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才斋奖学金(博)、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06:13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全体研究生:

 本三项奖学金为申请制,在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中综合评定,各项要求请见表格。注意:所有电子申请表名称格式“专项学业/才斋/专项奖助-2015博-姓名”。

 

参评奖助学金基本情况

 

专项学业奖学金(硕博)

才斋奖学金(博)

专项奖助学金(硕博)

申请资格

1.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2015级研究生)

2. 主要评定依据:学术发表情况,其次参考学习成绩、社会工作情况等。

3. 2014级:将同正在进行的学工部发奖学金协调评定。

4. 同等优秀条件下,优先近二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申请人。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属于人文、社科传统优势学科领域;

2. 博士生二年级及以上,且非毕业年级;

3. 品德优良、科研能力突出;

4. 项目可由1名博士生独立申请或由多名博士生合作申请,鼓励跨学科研究。如多人合作申请,须由1位博士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组的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

1.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2015级研究生);

2. 品德优良,学业勤奋;

3. 家庭经济困难;

3. 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奖助额度及发放

博士10000元/人/学年,硕士8000元/人/学年。

以项目为单位,额度为3~5万元/项目。评定后分三阶段拨付经费。

5000元/人/学年

名额数目

国发院博士8人,硕士13人。

每年全校不超过15个项目;

国发院可推荐1个项目。

国发院2人。

备注

 

1. 申请人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才斋奖学金的研究项目;

 2. 已获得校长奖学金、学术新人奖等类似奖励资助的博士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1.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经济困难研究生;②未获得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补助等其他资助的研究生;

 2. 原则上不资助:①已经获得校级二等学业奖学金(含)以上者;②档案未转入北京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3. 院系在评审时请注意兼顾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

截止日期

10.12(含)

10月12日(含)

10月12日(含)

提交表格

只需提交附件一电子表格,回复至本邮箱。

1. 学生填写的附件二、附件四《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才斋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教务老师填写的《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名单一览表》(报送名额在2名及以上的院系上报名单时,须注明推荐次序)。

1. 学生填写的附件三《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 教务老师从系统“专项奖学金管理”中导出汇总表格

评审方式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研究生院审核并与捐赠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奖学金

发放

 

获奖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分阶段拨付。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遵照《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经费管理细则》(修订)执行。

获奖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一次性拨付5000元/人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格(见附件),提交所在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2. 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由教务老师按上述提交表格要求于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奖助办公室。

3. 获奖名单确定后,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负责将奖学金下发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三. 其他事项

1. 在学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者不得参与以上奖助学金评定。

2. 申请者需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3. 关于每项奖助学金各院系分配名额,请各院系教务老师登录“北大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预算信息查询中”查询。 

 

 

附件(见邮件):

附件一:《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才斋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名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