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崔钧助学金评审结果

发布日期:2018-11-28 10:14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为帮助对经济学兴趣浓厚的贫困学生获得攻读双学位项目的机会,减轻这些学生攻读学位时的经济压力,使得其将精力充分投入学习之中,顺利完成学业,崔钧先生捐赠设立了崔钧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生活贫困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双学位在读学生。  

助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1、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双学位项目的在读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国家发展研究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人均月收入少于1500元。 

 

助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1、校内申请者需提供院系备案的《经济情况调查表》,校外申请者在报名同时填写《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助学金申请表》并到民政部门盖章。

2、经国家发展研究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确定申请者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情况确属困难。

 

助学金资助金额:

助学金额度15000元(合10学分学费)。

 

助学金管理条例:

1、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北京大学及国家发展研究院的所有规章制度。

2、学生应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存在欺骗行为。

3、学生应坚持完成双学位的教学计划,取得经济学双学士学位证书。

4、学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及双学位项目的活动。

5、学生应于20191130日前向双学位办公室提交个人总结。

 

如学生不能遵守上述规定,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将有权进行如下处理:

1、停止发放助学金。

2、要求返还已发放的助学金。

3、进行相关纪律处分。

 

经国发院评审工作小组初评,获得2018年崔钧助学金学生为下表中4 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1      W18194074       张优优

 2      W18194145       赵力

 3      W18194161       平子依

 4      W18194171       林伊旎

自即日起至2018125日下午1700,任何老师和同学如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访等方式向国家发展研究院本科/双学位办公室(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电话:62758978)提出,并须提供充分确实的书面材料进行说明。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后仍符合要求的助学金获得者,将按国家发展研究院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本科/双学位办公室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