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学位/辅修毕业事宜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04:07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一、请毕业生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看你本学期的成绩,如果对成绩有异议,请在6月20日前申请复核成绩并且核对最终成绩。有疑问请及时与双学位办公室62758978或者62753082联系。

  有不及格或者成绩过低导致学分达不到毕业要求(12-13年开始修读校内双学位学生修满40学分,14年开始修读校内及校外双学位学生修满48学分;修满双学位必修课;总绩点2.0以上),导致可能无法获得学位的同学,请在6月19日前在ss.nsd.pku.edu.cn 上进行如下申请。申请转辅修和退学的同学,还需本人携带学生证在6月21日上午9:00-11:00到国发院202办公室办理手续:

(1)转辅修:符合辅修毕业要求的校内双学位同学,可以在6月19日前申请转辅修。辅修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nsd.pku.edu.cn/projects/double-degree/teachinfo/jobs/2017/0310/28426.html

(2)申请延期:不符合辅修毕业要求,但是已完成双学位计划学分的90%取得的学分数可达到双学位教学计划总学分的90%,即教学计划是40学分者,需修满36学分;教学计划是44学分者,需修满40学分;教学计划是48学分者,需修满44学分,且毕业后1年内在北京的校内双学位同学,可在6月19日前申请延期毕业一年,并于2017年6月20日-21日登录信息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延期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nsd.pku.edu.cn/projects/double-degree/teachinfo/jobs/2017/0310/28426.html

(3)双学位退学:不符合转辅修和延期要求的毕业生,只能申请退出双学位学习。如果需要退学的学生没有在以上时间到国发院202办公室办理手续,则按双学位肄业处理(双学位成绩无法转入主修成绩单)。

二、双学位毕业生主修专业本科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在今年(或今年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者,请及时与双学位办公室62758978或者62753082联系,否则,导致无法获取双学位等后果者,责任自负。

三、请务必确认已经完成以下毕业程序,否则会影响后续毕业手续的办理及学位证书的领取:

 (一)已提交毕业去向。尚未确定毕业去向的同学可先填写“待定”。尚未提交毕业去向的同学,请在6月19日前提交,提交毕业去向网址: http://ss.nsd.pku.edu.cn/

 (二)已经提交毕业申请并审核通过。尚未提交毕业申请的同学请在6月19日前提交,并请登录学生信息服务平台查看毕业申请审核情况。提交毕业申请网址: http://ss.nsd.pku.edu.cn/ 

 (三)学费已结清。未结清学费的同学请于6月21日9:00—12:00交学费。欠学费名单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核对。若有误,请联系62758978或62753082更正。

 

四、毕业典礼相关事宜

毕业典礼时间:7月1日上午

领取学位服和邀请函时间:6月29日下午

还学位服时间:7月1日下午

毕业典礼流程等事宜详见后续通知。

 

五、领取学位证相关事宜

领取学位证时间:今年学位证发放时间预计为7月3日、4日9:00-12:00,下午13:30-17:30。(尚待学校正式通知确认)

因为学位证书丢失后无法补办,学校要求尽量不由他人代领学位证,如有同学在规定时间无法来领取学位证书/辅修证书,9月30日之前均可预约时间来补领(由于7月7日—7月11日双学位办公室有学院集体工作安排,可能不在办公室,补领学位证请错开以上时间)。

如有极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则请由亲属代领,代领学位证书需提供:本人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校外双学位同学还需提供双学位学生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