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系列简报之四

发布日期:2016-08-09 02:39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简报2016年第047期(总第1290期)

背景介绍:2016年7月2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在国发院朗润园举行。我们将分四期简报报告本次会议。本期简报报告北京大学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大瑞意高等研究所首席科学家曾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司长宋娟的演讲内容。曾毅教授的这一发言内容取自曾毅教授和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教授合作撰写的题为“整合卫生、计划生育与老龄工作,促进亿万家庭福祉”的政策咨询报告。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等详细研究信息,请参阅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系列No.C2016005(http://www.nsd.pku.edu.cn/publications/tlg/tlg2015/2016/0723/26964.html)。本研究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71110107025, 71233001, 71490732)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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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毅:整合卫生、计划生育与老龄工作,促进亿万家庭福祉

 

一、中国面临两大人口安全问题

中国面临的第一个人口安全问题是人口快速大规模老化,但养老保障根基薄弱。据保守估计,我国65+岁老人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将从2010年的8.9%增加到2050年的25.6%,最需照料的80+岁高龄老人将从2010年的2千万增加到2050年的1.2亿。在2035年左右,中国人口老化水平将显著超过美国。自2010年,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就大大高于城镇。如果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反映的农村向城镇迁移人口绝大多数为年轻人的趋势不变,预计到2050年,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水平将为城镇的2倍,农村空巢老人比例将为城市的2.9倍。

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民政部主持的农村养老保障试点发展得很好,但是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基本处于停顿倒退状态。除了当时领导不重视与管理上的问题外,另一最主要原因是,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司于1998年并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后,因缺乏与计生、民政系统类似的基层工作网络,致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组织发动工作面临较大困难。直到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布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计划,发展迅速,到2012年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已经基本覆盖,但仍然不够完善。同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缺乏农村基层工作网络的问题依然存在。

第二个人口安全问题是出生性别比偏高。我国五、六、七十年代出生性别比属正常范围,八十年代初开始偏高,且持续快速上升,2000年出生性别比高达1.2比 1;虽然近十几年我国出生性别比有一些下降,2014年为1.16比1,仍然比正常水平高出将近11个百分点。按联合国最新数据,中国仍然是全世界出生性别比最高的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北京大学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国老龄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大样本数据分析发现,养育女儿在老年得到的回报比养儿子要高得多;主要表现为:与成年儿子相比,女儿孝敬父母的指数高18%、与老年父母情感关系好的比例高44%。儿女双全但生活不能自理老年父母对于女儿女婿照料的满意度要比儿子儿媳高67%;平时与女儿/女婿交谈最多的老人三年后认知能力显著下降风险比平时与儿子/儿媳交谈最多老人低16%,死亡率低7%。以上养育女儿在老年得到的回报优于儿子的差异在统计上显著,而且养育女儿回报率更高这一现象,在农村比在城镇更明显,在高龄老人人群比低龄老人人群更明显。

如何解释这些与农村重男轻女(不少人流产女婴保胎男孩导致出生性别比严重偏高)似乎矛盾的研究结果?我们的调查数据分析提供了答案:农村老年父母从儿子获得经济支持的可能性显著比从女儿大得多,而农民没有完善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障,以及所谓儿子才能传宗接代和“女儿外嫁”封建习俗,导致农民重男轻女与流女保男。同时,老人与儿媳在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葛的可能性相对女儿大得多。

二、家庭小型化与结构变化趋势及其影响

我国人口变迁另外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家庭户数增长幅度大大高于人口增长幅度;预计2030年以后人口负增长,但是家庭户数仍然显著增长。例如,1990-2010年和2010-2030年我国人口增长幅度分别为 17.9%和7.9%。但是,这两个时期家庭户增长幅度分别为 45.1%和27.7%。这主要是一代户数、尤其是一人户数大幅度上升,三代户数快速下降,两代户数也大大下降。

家庭小型化与结构变化对人口老化、能源消费及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影响。我们的“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数据分析表明,与空巢老人相比,与子女同住老人的认知功能改善40%、自评健康良好的可能性高32.4%、生活满意度高54.8%。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空巢老人的家庭照料现金开支比与子女同住老人高67.8%。同时,与父母同住或近邻居住子女的就业率比远离父母的子女高23.1%,而其每周工作时间也显著提高。也就是说老人与子女同住或近邻居住可以使父母辈和子女辈双赢。

国内外数据分析还表明,家庭小型化和结构变化导致的家庭户数大幅增加将显著加大能源消费负担。其道理很简单,因为能源是以家庭为单位消费的,如果一个三代家庭分化成两三个一人户或者其他小家庭户,能源消费就会相应的大幅增加。我国家庭能源消费从1999年以来以每年22%的速度增长。这样大规模的增长,固然跟生活方式的变化、人口城镇化进程有关,但也与家庭小型化和结构变化趋势息息相关。

三、整合卫生、计划生育与老龄工作,促进亿万家庭福祉

我国人口(尤其是农村人口)快速大规模老化和出生性别比大幅偏高的两大人口安全问题密切相关。然而,目前这两大问题却由卫计委与老龄委分而治之,与科学发展观理念相背离。例如,我们曾到山东、四川、海南、江苏、江西、河北、湖南、广西等地调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亲身体验到了卫计委与老龄委完全分离使得两个部门很难相互配合,形成了两驾马车分道而驰的局面。更为严重的是, 老龄委并非具有行政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极不利于老龄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这种管理体制无法有效发动群众、整合资源,对提供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改善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实现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长治久安非常不利。因此,我和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教授合作撰写了一个政策咨询报告,我们建议:采取“大人口大健康”战略来应对相互密切关联的两大人口安全严峻挑战,尽快将老龄工作纳入卫计委的职能,并将老龄工作系统并入卫计委系统,承担农村和城镇养老保障组织动员工作,全面组织发动并帮助所有农民和城镇居民从年轻时就积极参加由政府配套支持保底的新型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当然,养老保障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仍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交有关金融机构承担。我们建议尽快将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健康与家庭福祉委员会”,全面负责抓好全民健康、计划生育、应对人口老化挑战和促进家庭福祉等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国家为他们从出生、成年到老年整个生命周期的健康与家庭幸福提供服务的政策导向,在生育率很低和人口老化压力加剧的新常态下,实现亿万家庭的和谐发展和福祉改善。其实,这并不是一项开先河之举,例如,印度、孟加拉中央政府早就有了健康与家庭福祉部。在德国,、奥地利、罗马尼亚、马耳他等国也设有以家庭福祉和老龄服务为主要职能的部。

我们建议,借鉴新加坡政府对于老年父母与子女同住或近邻居住家庭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在购买和租用政府补贴住房,适当减免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的成功经验,在高度重视与大力发展社会养老的同时,继承发扬中华民族家庭养老优良传统,鼓励支持成年子女与老人同住或近邻居住,既有利于老人享受天伦之乐,在生病时得到适当家庭照料,还可以在不生病时向子女孙子女提供帮助,促成老人和晚辈“双赢”。另外,为了充分发挥女儿照料老年父母的优势, 并避免相对比较可能发生的婆媳矛盾,我们建议鼓励支持即使儿女双全的老年父母与女儿、女婿一起或近邻居住,逐步改变我国“外嫁女儿”的传统旧习。简而言之,鼓励支持成年子女与老人同住或近邻居住既有利于应对人口老化严峻挑战和改善家庭福祉,又可以减少因小家庭户数大幅增加而导致的能源消费较快膨胀,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宋娟:有序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一、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意义重大

农民工社会融合问题,是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过程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首先,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城镇化建设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强劲动力、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推动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推动居住人口的城镇化,重点是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其次,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通过让农民工共享经济发展改革的成果,缩小农民工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差距,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农民工从农村转到城市之后,需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化解对城市社会的隔离感和孤独感,增加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还有利于提高农民工的文明素养和知识技能水平,有利于提升新老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对彼此的认同感。

最后,从文化融合的角度来看,农民工在进城务工的同时,也带来了自己家乡的特色文化,有利于促进城市多元文化的发展和交融,有利于提升城市文化的竞争力。

二、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新进展

目前,我国农民工社会融合工作面临着一些新形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等工作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四个着力的工作要求,即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着力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从2015年的数据来看,全国农民工的总量达到2.77亿人,其中外出的农民工是1.69亿人,比上年增长了0.4%。在外出的1.69亿人当中举家外出的是3847万人,比上年增长7.5%。总体来看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受教育的水平也不断的提高,生活消费支出增速也是加快的,劳动权益明显的改善。

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一方面,农民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作用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充分肯定。2015年有180名农民工当选全国劳动模范,981名农民工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另一方面,农民工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有31名农民工当选12届全国人大代表,每年国务院召开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征求会的时候,都会邀请农民工代表参加。2015年年底农民工加入工会的人数达到1.23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参与城市、社区和企业的管理。

三、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挑战与困难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很大、深层次矛盾凸显、风险和隐患增多的背景下,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第一是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偏低,在城市稳定就业比较难。第二是当下社会还存在着不少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第三是农民工难以平等享受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第四是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经费保障、资源配置没有充分考虑辖区内的农民工的需求。第五是虽然各地都成立了促进农民工发展的协调机构,但是发挥的作用还有限。

我们要总结各地的经验a,进一步提高为农民工服务的能力,加大用于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加强就业保障的功能。同时要加大舆论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的氛围,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动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镇。

(唐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