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跨学科讲座第六讲:多中心秩序与宪政

发布日期:2009-05-16 12:48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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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人文与社会”系列跨学科讲座

多中心秩序与宪政

 

由于场地限制,讲座接受提前预定(可同时预定系列讲座的剩余所有场次),请点击下面链接填写回执,届时按回执信息在二教203讲座前领票入场。

      http://form.nsd.pku.edu.cn/Survey/UserData/U66/S253.aspx

 

 

时  间: 2009年5月16日(周六)19:00-21:00

地  点: 北京大学 二教203

演讲人: 王建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演讲人简历:

王建勋,1995年获兰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肄业,2006年获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政治学家奥斯特罗姆夫妇(Vincent Ostrom和Elinor Ostrom);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旨趣为宪政理论与古典自由主义传统。

发表学术论文若干,译有《美国联邦主义》(上海三联2003年版),编有《大家西学:自治二十讲》(天津人民2008年版)。

 

演讲摘要:

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值得向往自由的人们追求?如何建立这样的秩序?在人类历史上,大致出现过两种不同的社会秩序:一种是单中心秩序,即在一个社会里,存在单一且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心,并围绕该中心形成等级格局和命令控制型的治理安排;另一种是多中心秩序,即在一个社会里,存在多个且有限的权力中心,它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在各自的范围内践行自治原则。比较这两种秩序模式在历史上的实践及其理论渊源,分析其利弊得失,是我们做出适当选择的前提。在辨明了何种社会秩序值得追求之后,我们面临的挑战便是如何构建这样的秩序,考察的核心是探究其制度与观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