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黄益平:激活数字经济创新动能须建立清晰规则

发布日期:2023-01-06 07:44    来源:

 

中新经纬1月6日电 (王蕾)6日,由中新经纬主办、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2023财经中国V峰会·创新的力量”在线上举行。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作主旨演讲时表示,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已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但相较于美国,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国应更多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发展,为其营造更好创新环境,最重要的是建立清晰的规则,让市场和行业形成稳定预期。

数字经济已深入人们日常生活

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经济形态,是利用数据要素和数据技术提升效率、促进公平的一种新的经济活动,可分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类。数字产业化是在数字技术基础上形成一些新型产业,如计算机制造、数字技术服务;产业数字化是指对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和改造,如数字农业、数字制造等。

还有一种独特数字经济形态,是平台经济,是基于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进行撮合交易、管理流程、传输内容。如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用的社交媒体、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等。

黄益平表示,从全世界范围来看,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最快,但依然大而不强。从用户覆盖和市场规模看,中国数字经济全世界排在第二位,全世界独角兽企业数量也仅次于美国排名第二。但中国数字经济技术优势不突出,一些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强,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中国数字经济和美国还有一定差距

据统计,中国数字经济占总经济比重约39.8%,美国为65%以上。黄益平认为,这说明中国相对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一些头部企业和美国企业相比,业务也有明显差异,如,中国最大十几家平台绝大部分都以消费互联网为主,美国头部平台关注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各占一半。

中美两国最大的10家创新企业,中国有7家是商业模式创新驱动,三家是技术创新驱动;美国则正好相反,有7家是技术创新驱动,只有3家是商业模式驱动。黄益平认为,“美国数字经济比较优势在技术创新,而中国比较优势到目前为止更多是技术应用、市场拓展。”

“这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他认为,中国人均GDP还未达到世界银行所定的发达经济体的高收入经济体门槛,和西欧、日本相比也只有其1/4左右。“中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技术能力还有差距。数字经济“大而不强”也是经济综合能力的反映。”

“但并不是说中国数字经济做得不好,其实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创新能力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体现。”黄益平说,历史上人类四次工业革命中,从蒸汽机到电气,再到计算机,再到数字技术,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会催生一批新兴产业。本次数字技术革命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主要内容,中国在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核心数字技术上均有所突破。这些核心突破也催生了数字经济等很多新兴产业。

“因此,第四次工业革命可能是第一次中国企业能够紧跟着工业革命的步伐,做前沿的经济创新。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也是创新能力的最好体现。”黄益平说。

从具体业务来看,黄益平认为,所有数字经济企业都是创新型企业,即便只是把规模做大,也是很强的创新的结果。无论是改造传统产业,还是形成新型数字经济产业,也都是一系列创新活动推进的结果。数字经济也在推动经济创新。比如,平台企业降低了创新、就业等门槛,使资源调用变得更加灵活,帮助企业创新,提升效率,最终推动经济发展。

比较过去五、六年间美国、日本、欧洲、中国四大经济区专利数量,中国在总量中占比持续提升。尤其是区块链专利中,中国占80%;计算机视觉技术专利中,中国占60%;自动驾驶技术专利中,中国占40%。

“这些领域中国专利数量超过美国,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变化。当然,我们也要承认,从专利质量上来看,中国和美国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但和日本和欧洲是差不多的。”黄益平说,总体而言,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相关技术能力正大幅提升,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加强。未来,中国应更多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发展,为其营造更好创新环境。

政府应为数字经济创建立清晰规则

针对此前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黄益平表示,过去一年多时间中,平台经济从专项治理走向常态化监管,反垄断、信息保护、公平竞争等问题在法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中,推动数字经济在规范中发展。

黄益平认为,为数字经济创新活动创造更好的环境过程,最重要的是建立清晰的规则,让市场和行业形成稳定预期。“我相信,中国数字经济创新能力会越来越强,也会助推整个经济创新能力走向更高水平。”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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